廢話沒有,直接幹活 一、起名方式:1.元素自身的標簽名; 2.利用 class 屬性自定義名稱; 3.利用 id 屬性自定義名稱。共三種,其中class使用居多。 起名規範:不能用漢字起 第一個字母不能是特殊符號 第一個字母必須是英文字母。 ————————————————————————————— ...
廢話沒有,直接幹活
一、起名方式:1.元素自身的標簽名;
2.利用 class 屬性自定義名稱;
3.利用 id 屬性自定義名稱。共三種,其中class使用居多。
起名規範:不能用漢字起 第一個字母不能是特殊符號 第一個字母必須是英文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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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擇器:註:選擇器使用於head部分的<style>標簽中或外部引入的css文件中。
1.標簽選擇器,不必多說,直接輸入元素名;
2.class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點 . 即可;
3.id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 即可; 在此標註:標簽的權重為1,class的權重為10,id的權重為100;行間樣式權重1000;在屬性值後加 !important 權重無限大。
4.子代選擇器,用 > 將父級和子級連接起來使用,標簽嵌套只有一層關係。
5.後代選擇器,用一個 空格 將兩者連接起來,前者包含後者,標簽嵌套有多層關係(包含一層)。
6.交集選擇器,將class名與id名寫在一起,將其全部選中。
7.通配符選擇器,直接輸入 * 即可,意為所有的元素。(不建議使用,過於省事,會加大瀏覽器的負擔)
8.並集選擇器,用逗號將需要選中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稱隔開即可。
9.偽類選擇器,只要選擇器後帶冒號 : 都可以說它是偽類選擇器。例如: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p:before{}、p:after{} 等。
10.結構選擇器,格式(例子):ul:nth-of-type(1) 表示選中的是ul下麵的第一個li,後也可跟其它選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