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本系列文章內容全部梳理自以下四個來源: 《HTML5權威指南》 《JavaScript權威指南》 "MDN web docs" "Github:smyhvae/web" 作為一個前端小白,入門跟著這四個來源學習,感謝作者的分享,在其基礎上,通過自己的理解,梳理出的知識點,或許有遺漏,或許有些理 ...
本篇文章已授權微信公眾號 dasu_Android(大蘇)獨家發佈
聲明
本系列文章內容全部梳理自以下四個來源:
- 《HTML5權威指南》
- 《JavaScript權威指南》
- MDN web docs
- Github:smyhvae/web
作為一個前端小白,入門跟著這四個來源學習,感謝作者的分享,在其基礎上,通過自己的理解,梳理出的知識點,或許有遺漏,或許有些理解是錯誤的,如有發現,歡迎指點下。
正文
相關概念-HTML CSS JS
- HTML: 內容層---表示某個標簽在頁面中是什麼角色
- CSS: 樣式層---表示某個標簽在頁面中該呈現什麼樣式
- JavaScript: 行為層---頁面與用戶的交互行為
通俗的講:Html 只負責文檔的語義和結構,它描述了網頁的內容和結構。
內容的呈現則由應用於元素上的 CSS 樣式控制,它描述了網頁的表現與展示效果。
JavaScript 則是負責網頁的功能與行為,如與用戶的交互。
基礎-HTML
Html 是一種標記語言,不是編程語言,需要明確這點。
編程語言,通俗的理解就是向電腦發送指令,通過程式讓電腦達到我們想要的功能。
而標記語言,可以通俗的理解成對文本增加一些標誌信息,類似於批註信息來說明文本內容
更通俗點理解,一大段文本內容,毫無重點,毫無結構,讓人不好理解。所以,Html 就通過大伙約定俗成的規範,利用一些標簽,來指明,這一段文本是標題,這一段文本是個表格,這一段文本是個列表,這一段文本是導航菜單,這裡需要分段,這裡需要分行,這幾個詞是關鍵詞,需要重點標記一下,等等等等。
Html 可以這麼通俗的理解。那麼這個大伙約定俗成的規範,其實也就是由 W3C 來作為官方發佈的標準規範。
定了規範,自然是想要讓人遵守才有意義。所以,在這裡,W3C 所定義的標準規範,遵守方其實也就是各大瀏覽器。不同的瀏覽器廠商,根據 W3C 發佈的標準規範來解析每一份 HTML 文檔,那麼相同的 HTML 文檔在不同的瀏覽器上才會有相同的作用。
而一旦某些瀏覽器廠商沒有遵守這些規範,那麼前端開發人員就要為此做一些相容適配工作,這就跟 Android 系統由 Google 開發並開源一樣的道理,手機廠商都可以使用這開源的系統,但不同廠商都喜歡做一些自己的修改,這就導致了 Android 開發人員經常需要面對的適配工作問題。
基本概念
<a class="ddd"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標簽:<> 帶有這種符號的稱為標簽,跟 Android 中的標簽一樣,分開始標簽,結束標簽
內容:文本內容,上圖中的點擊跳轉四字
屬性:跟 Android 中的 xml 里的標簽一樣,每個標簽有自己的一些屬性,另外,Html 有一些全局屬性,比如上述的 class,這個屬性所有標簽都可以用。
元素:標簽 + 內容
基礎-CSS
CSS 負責文本樣式的呈現,既然將 HTML 和 CSS 分離開,各自只負責各自的職責,那麼肯定需要某種方式將兩者連接在一起。
更準確的說,是在 HTML 文檔中該如何使用 CSS,因為 HTML 文檔是互聯網的基礎,一個個網頁就是一份份HTML 文檔,既然 HTML 文檔是基礎,那麼就是要明確在 HTML 文檔中該如何使用 CSS。
總共有三種方式:全局屬性 style,style 標簽,link 標簽
CSS 最終作用的對象其實就是 HTML 文檔中的每個元素
全局屬性 style
第一種方式:全局屬性 style 是直接作用於指定的標簽上了,用法就直接將需要的樣式聲明即可,如:
<a href="index.html" style="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點擊跳轉</a>
style 是所有標簽都具有的屬性,稱之為全局屬性。
剩餘兩種方式,都是集中將所有的 CSS 樣式管理存放,因此如果需要作用到具體元素上,要藉助選擇器來實現,選擇器後面再說,先看這兩種方式的使用:
style 標簽內嵌方式
<style type="text/css">
a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link 標簽引用外部文件方式
<link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href="css/nms.css">
style 標簽和 link 標簽都是 HTML 文檔中的一種標簽,兩者都可以用來連接 css 代碼,區別一種是將 css 代碼內嵌在 HTML 文檔中,一種是直接引用外部 css 文件。
但這兩種相比較於第一種使用全局屬性的方式,它們並沒有直接在相關聯的元素上書寫,因此需要有一種機制,來將這些 css 代碼關聯到需要作用的元素對象上,這個機制就叫:選擇器。
選擇器
選擇器是專門用來將 css 代碼關聯到指定的 HTML 文檔中的元素對象上的,畢竟 css 已經被抽離出 HTML,各自負責各自的職責,但總歸需要一種橋梁將兩者關聯在一起。
選擇器很多,規則也很多,足夠覆蓋各種各樣的場景,這裡只列舉幾種常見的選擇器:
元素選擇器
<a class="myClass"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span class="myClass">另一文本</span>
<style type="text/css">
a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效果:作用於 HTML 文檔中的所有 a 標簽的元素上
id選擇器
<a id="myId"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style type="text/css">
#myId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id 在 HTML 文檔中需唯一存在,所有 id 選擇器只作用於單個元素
class 選擇器
<a class="myClass"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span class="myClass">另一文本</span>
<style type="text/css">
.myClass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HTML 文檔中可對多個元素應用相同 class,所以 class 可同時作用於多個元素
屬性選擇器
<a class="myClass"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span class="myClass">另一文本</span>
<style type="text/css">
[href]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作用於所有具有 href 屬性的元素,不管有沒有使用
組合選擇器
<a class="myClass" href="index.html">點擊跳轉</a>
<span class="myClass">另一文本</span>
<style type="text/css">
a.myClass {
background: gray;
color: #6a90d9;
}
</style>
元素選擇器和 class 選擇器組合使用,作用於 a 元素中有聲明 myClass 類型的元素
通用選擇器
<style type="text/css">
* {
background: gray;
}
</style>
作用到所有元素上
基礎-JavaScript
Js 是腳本語言,可用於增加網頁的交互功能,及各種行為功能。
既然是一門語言,那麼學習這麼腳本語言自然需要先掌握其語法,以及運行方式。
瀏覽器解析 HTML 文檔是按順序解析的,也就是說,當遇到腳本語言時,也會按順序一條條的解釋執行,直至將腳本語言執行結束再繼續解析文檔。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一份 HTML 文檔里,<script> 標簽經常是在各種各樣的位置出現的。
而 HTML 文檔使用 js 的方式是通過 <script> 標簽來實現,如:
內嵌
<script>
console.log("hello world")
</script>
引用外部 js 文件
<script src="js/hello.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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