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包名都有小寫單片語成,類名首字母大寫;包的路徑符合所開發的 系統模塊的 定義,比如生產對生產,物資對物資,基礎類對基礎類。以便看了包名就明白是哪個模塊,從而直接到對應包里找相應的實現。 由於Java面向對象的特性,每名Java開發人員都可以編寫屬於自己的Java Package,為了保障每 ...
Java的包名都有小寫單片語成,類名首字母大寫;包的路徑符合所開發的 系統模塊的 定義,比如生產對生產,物資對物資,基礎類對基礎類。以便看了包名就明白是哪個模塊,從而直接到對應包里找相應的實現。
由於Java面向對象的特性,每名Java開發人員都可以編寫屬於自己的Java Package,為了保障每個Java Package命名的唯一性,在最新的Java編程規範中,要求開發人員在自己定義的包名前加上唯一的首碼。由於互聯網上的功能變數名稱稱是不會重覆的,所以多數開發人員採用自己公司在互聯網上的功能變數名稱稱作為自己程式包的唯一首碼。例如: com.sun.swt.……。
從而,我們知道,一般公司命名為“com.公司名.項目名.模塊名....”。
那,我們個人的項目又怎麼命名呢?
經過我對“個人的”單詞搜索,有“individual、personal、private、one-man”,進一步對以上4個單詞詞意的分析,併在保證了唯一性,使用每個單詞的前4個字母作為首碼,正好和“com”也做了區分。如下:
indi :
個體項目,指個人發起,但非自己獨自完成的項目,可公開或私有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發起者。
包名為“indi.發起者名.項目名.模塊名.……”。
pers :
個人項目,指個人發起,獨自完成,可分享的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個人。
包名為“pers.個人名.項目名.模塊名.……”。
priv :
私有項目,指個人發起,獨自完成,非公開的私人使用的項目,copyright屬於個人。
包名為“priv.個人名.項目名.模塊名.……”。
onem :
與“indi”相同,推薦使用“indi”。
另外,我為了區分團隊項目和前面所說項目的區分,還有了一下擴展:
team :
團隊項目,指由團隊發起,並由該團隊開發的項目,copyright屬於該團隊所有。
包名為“team.團隊名.項目名.模塊名.……”。
com :
公司項目,copyright由項目發起的公司所有。
包名為“com.公司名.項目名.模塊名.……”。
文章出處:http://blog.csdn.net/kongjiea/article/details/4536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