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代碼: 1,明確需求。我要做什麼? 2,分析思路。我要怎麼做?1,2,3。 3,確定步驟。每一個思路部分用到哪些語句,方法,和對象。 4,代碼實現。用具體的java語言代碼把思路體現出來。 學習新技術的四點: 1,該技術是什麼? 2,該技術有什麼特點(使用註意): 3,該技術怎麼使用。demo 4 ...
寫代碼:
1,明確需求。我要做什麼?
2,分析思路。我要怎麼做?1,2,3。
3,確定步驟。每一個思路部分用到哪些語句,方法,和對象。
4,代碼實現。用具體的java語言代碼把思路體現出來。
學習新技術的四點:
1,該技術是什麼?
2,該技術有什麼特點(使用註意):
3,該技術怎麼使用。demo
4,該技術什麼時候用?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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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java概述:
1991 年Sun公司的James Gosling等人開始開發名稱為 Oak 的語言,希望用於控制嵌入在有線電視交換盒、PDA等的微處理器;
1994年將Oak語言更名為Java;
Java的三種技術架構:
JAVAEE:Java Platform Enterprise Edition,開發企業環境下的應用程式,主要針對web程式開發;
JAVASE:Java Platform Standard Edition,完成桌面應用程式的開發,是其它兩者的基礎;
JAVAME:Java Platform Micro Edition,開發電子消費產品和嵌入式設備,如手機中的程式;
1,JDK:Java Development Kit,java的開發和運行環境,java的開發工具和jre。
2,JRE:Java Runtime Environment,java程式的運行環境,java運行的所需的類庫+JVM(java虛擬機)。
3,配置環境變數:讓java jdk\bin目錄下的工具,可以在任意目錄下運行,原因是,將該工具所在目錄告訴了系統,當使用該工具時,由系統幫我們去找指定的目錄。
環境變數的配置:
1):永久配置方式:JAVA_HOME=%安裝路徑%\Java\jdk
path=%JAVA_HOME%\bin
2):臨時配置方式:set path=%path%;C:\Program Files\Java\jdk\bin
特點:系統預設先去當前路徑下找要執行的程式,如果沒有,再去path中設置的路徑下找。
classpath的配置:
1):永久配置方式:classpath=.;c:\;e:\
2):臨時配置方式:set classpath=.;c:\;e:\
註意:在定義classpath環境變數時,需要註意的情況
如果沒有定義環境變數classpath,java啟動jvm後,會在當前目錄下查找要運行的類文件;
如果指定了classpath,那麼會在指定的目錄下查找要運行的類文件。
還會在當前目錄找嗎?兩種情況:
1):如果classpath的值結尾處有分號,在具體路徑中沒有找到運行的類,會預設在當前目錄再找一次。
2):如果classpath的值結果出沒有分號,在具體的路徑中沒有找到運行的類,不會再當前目錄找。
一般不指定分號,如果沒有在指定目錄下找到要運行的類文件,就報錯,這樣可以調試程式。
4,javac命令和java命令做什麼事情呢?
要知道java是分兩部分的:一個是編譯,一個是運行。
javac:負責的是編譯的部分,當執行javac時,會啟動java的編譯器程式。對指定擴展名的.java文件進行編譯。 生成了jvm可以識別的位元組碼文件。也就是class文件,也就是java的運行程式。
java:負責運行的部分.會啟動jvm.載入運行時所需的類庫,並對class文件進行執行.
一個文件要被執行,必須要有一個執行的起始點,這個起始點就是main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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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java語法基礎:
1,關鍵字:其實就是某種語言賦予了特殊含義的單詞。
保留字:其實就是還沒有賦予特殊含義,但是準備日後要使用過的單詞。
2,標示符:其實就是在程式中自定義的名詞。比如類名,變數名,函數名。包含 0-9、a-z、$、_ ;
註意:
1),數字不可以開頭。
2),不可以使用關鍵字。
3,常量:是在程式中的不會變化的數據。
4,變數:其實就是記憶體中的一個存儲空間,用於存儲常量數據。
作用:方便於運算。因為有些數據不確定。所以確定該數據的名詞和存儲空間。
特點:變數空間可以重覆使用。
什麼時候定義變數?只要是數據不確定的時候,就定義變數。
變數空間的開闢需要什麼要素呢?
1,這個空間要存儲什麼數據?數據類型。
2,這個空間叫什麼名字啊?變數名稱。
3,這個空間的第一次的數據是什麼? 變數的初始化值。
變數的作用域和生存期:
變數的作用域:
作用域從變數定義的位置開始,到該變數所在的那對大括弧結束;
生命周期:
變數從定義的位置開始就在記憶體中活了;
變數到達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時候就在記憶體中消失了;
數據類型:
1):基本數據類型: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char、boolean
2):引用數據類型: 數組、類、介面。
級別從低到高為:byte,char,short(這三個平級)-->int-->float-->long-->double
自動類型轉換:從低級別到高級別,系統自動轉的;
強制類型轉換:什麼情況下使用?把一個高級別的數賦給一個別該數的級別低的變數;
運算符號:
1)、算術運算符。
+ - * / % %:任何整數模2不是0就是1,所以只要改變被模數就可以實現開關運算。
+:連接符。
++,--
2)、賦值運算符。
= += -= *= /= %=
3)、比較運算符。
特點:該運算符的特點是:運算完的結果,要麼是true,要麼是false。
4)、邏輯運算符。
& | ^ ! && ||
邏輯運算符除了 ! 外都是用於連接兩個boolean類型表達式。
&: 只有兩邊都為true結果是true。否則就是false。
|:只要兩邊都為false結果是false,否則就是true
^:異或:和或有點不一樣。
兩邊結果一樣,就為false。
兩邊結果不一樣,就為true.
& 和 &&區別: & :無論左邊結果是什麼,右邊都參與運算。
&&:短路與,如果左邊為false,那麼右邊不參數與運算。
| 和|| 區別:|:兩邊都運算。
||:短路或,如果左邊為true,那麼右邊不參與運算。
5)、位運算符:用於操作二進位位的運算符。
& | ^
<< >> >>>(無符號右移)
練習:對兩個變數的數據進行互換。不需要第三方變數。
int a = 3,b = 5;-->b = 3,a = 5;
a = a + b; a = 8;
b = a - b; b = 3;c
a = a - b; a = 5;
a = a ^ b;//
b = a ^ b;//b = a ^ b ^ b = a
a = a ^ b;//a = a ^ b ^ a = b;
練習:高效的算出 2*8 = 2<<3;
5,語句。
If switch do while while for
這些語句什麼時候用?
1)、當判斷固定個數的值的時候,可以使用if,也可以使用switch。
但是建議使用switch,效率相對較高。
switch(變數){
case 值:要執行的語句;break;
…
default:要執行的語句;
}
工作原理:用小括弧中的變數的值依次和case後面的值進行對比,和哪個case後面的值相同了
就執行哪個case後面的語句,如果沒有相同的則執行default後面的語句;
細節:1):break是可以省略的,如果省略了就一直執行到遇到break為止;
2):switch 後面的小括弧中的變數應該是byte,char,short,int四種類型中的一種;
3):default可以寫在switch結構中的任意位置;如果將default語句放在了第一行,則不管expression與case中的value是否匹配,程式會從default開始執行直到第一個break出現。
2)、當判斷數據範圍,獲取判斷運算結果boolean類型時,需要使用if。
3)、當某些語句需要執行很多次時,就用迴圈結構。
while和for可以進行互換。
區別在於:如果需要定義變數控制迴圈次數。建議使用for。因為for迴圈完畢,變數在記憶體中釋放。
break:作用於switch ,和迴圈語句,用於跳出,或者稱為結束。
break語句單獨存在時,下麵不要定義其他語句,因為執行不到,編譯會失敗。當迴圈嵌套時,break只跳出當前所在迴圈。要跳出嵌套中的外部迴圈,只要給迴圈起名字即可,這個名字稱之為標號。
continue:只作用於迴圈結構,繼續迴圈用的。
作用:結束本次迴圈,繼續下次迴圈。該語句單獨存在時,下麵不可以定義語句,執行不到。
6,函 數:為了提高代碼的復用性,可以將其定義成一個單獨的功能,該功能的體現就是java中的函數。函數就是體現之一。
java中的函數的定義格式:
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函數名(參數類型 形式參數1,參數類型 形式參數1,…){
執行語句;
return 返回值;
}
當函數沒有具體的返回值時,返回的返回值類型用void關鍵字表示。
如果函數的返回值類型是void時,return語句可以省略不寫的,系統會幫你自動加上。
return的作用:結束函數。結束功能。
如何定義一個函數?
函數其實就是一個功能,定義函數就是實現功能,通過兩個明確來完成:
1)、明確該功能的運算完的結果,其實是在明確這個函數的返回值類型。
2)、在實現該功能的過程中是否有未知內容參與了運算,其實就是在明確這個函數的參數列表(參數類型&參數個數)。
函數的作用:
1)、用於定義功能。
2)、用於封裝代碼提高代碼的復用性。
註意:函數中只能調用函數,不能定義函數。
主函數:
1)、保證該類的獨立運行。
2)、因為它是程式的入口。
3)、因為它在被jvm調用。
函數定義名稱是為什麼呢?
答:1)、為了對該功能進行標示,方便於調用。
2)、為了通過名稱就可以明確函數的功能,為了增加代碼的閱讀性。
重載的定義是:在一個類中,如果出現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同名函數,只要它們的參數的個數,或者參數的類型不同,即可稱之為該函數重載了。
如何區分重載:當函數同名時,只看參數列表。和返回值類型沒關係。
7,數 組:用於存儲同一類型數據的一個容器。好處:可以對該容器中的數據進行編號,從0開始。數組用於封裝數據,就是一個具體的實體。
如何在java中表現一個數組呢?兩種表現形式。
1)、元素類型[] 變數名 = new 元素類型[元素的個數];
2)、元素類型[] 變數名 = {元素1,元素2...};
元素類型[] 變數名 = new 元素類型[]{元素1,元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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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查找法。必須有前提:數組中的元素要有序。
public static int halfSeach_2(int[] arr,int key){
int min,max,mid;//定義最小,最大,中間數
min = 0;//最小為0
max = arr.length-1;// 最大為數組的長度-1
mid = (max+min)>>1; //(max+min)/2;//中間數為最大加最小除以2
while(arr[mid]!=key){//如果數組中間值不等於key
if(key>arr[mid]){//如果key>中間值
min = mid + 1;
}
else if(key<arr[mid])
max = mid - 1;
if(max<min)
return -1;
mid = (max+min)>>1;
}
return m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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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分了5片記憶體。
1:寄存器。2:本地方法區。3:方法區。4:棧。5:堆。
棧:存儲的都是局部變數 ( 函數中定義的變數,函數上的參數,語句中的變數 );
只要數據運算完成所在的區域結束,該數據就會被釋放。
堆:用於存儲數組和對象,也就是實體。啥是實體啊?就是用於封裝多個數據的。
1:每一個實體都有記憶體首地址值。
2:堆記憶體中的變數都有預設初始化值。因為數據類型不同,值也不一樣。
3:垃圾回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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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向對象:★★★★★
特點:1: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
2:面向對象將以前的過程中的執行者,變成了指揮者。
3:面向對象這種思想是符合現在人們思考習慣的一種思想。
過程和對象在我們的程式中是如何體現的呢?過程其實就是函數;對象是將函數等一些內容進行了封裝。
匿名對象使用場景:
1:當對方法只進行一次調用的時候,可以使用匿名對象。
2:當對象對成員進行多次調用時,不能使用匿名對象。必須給對象起名字。
在類中定義其實都稱之為成員。成員有兩種:
1:成員變數:其實對應的就是事物的屬性。
2:成員函數:其實對應的就是事物的行為。
所以,其實定義類,就是在定義成員變數和成員函數。但是在定義前,必須先要對事物進行屬性和行為的分析,才可以用代碼來體現。
private int age;//私有的訪問許可權最低,只有在本類中的訪問有效。
註意:私有僅僅是封裝的一種體現形式而已。
私有的成員:其他類不能直接創建對象訪問,所以只有通過本類對外提供具體的訪問方式來完成對私有的訪問,可以通過對外提供函數的形式對其進行訪問。
好處:可以在函數中加入邏輯判斷等操作,對數據進行判斷等操作。
總結:開發時,記住,屬性是用於存儲數據的,直接被訪問,容易出現安全隱患,所以,類中的屬性通常被私有化,並對外提供公共的訪問方法。
這個方法一般有兩個,規範寫法:對於屬性 xxx,可以使用setXXX(),getXXX()對其進行操作。
類中怎麼沒有定義主函數呢?
註意:主函數的存在,僅為該類是否需要獨立運行,如果不需要,主函數是不用定義的。
主函數的解釋:保證所在類的獨立運行,是程式的入口,被jvm調用。
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的區別:
1:成員變數直接定義在類中。
局部變數定義在方法中,參數上,語句中。
2:成員變數在這個類中有效。
局部變數只在自己所屬的大括弧內有效,大括弧結束,局部變數失去作用域。
3:成員變數存在於堆記憶體中,隨著對象的產生而存在,消失而消失。
局部變數存在於棧記憶體中,隨著所屬區域的運行而存在,結束而釋放。
構造函數:用於給對象進行初始化,是給與之對應的對象進行初始化,它具有針對性,函數中的一種。
特點:
1:該函數的名稱和所在類的名稱相同。
2:不需要定義返回值類型。
3:該函數沒有具體的返回值。
記住:所有對象創建時,都需要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註意事項:一個類在定義時,如果沒有定義過構造函數,那麼該類中會自動生成一個空參數的構造函數,為了方便該類創建對象,完成初始化。如果在類中自定義了構造函數,那麼預設的構造函數就沒有了。
一個類中,可以有多個構造函數,因為它們的函數名稱都相同,所以只能通過參數列表來區分。所以,一個類中如果出現多個構造函數。它們的存在是以重載體現的。
構造函數和一般函數有什麼區別呢?
1:兩個函數定義格式不同。
2:構造函數是在對象創建時,就被調用,用於初始化,而且初始化動作只執行一次。
一般函數,是對象創建後,需要調用才執行,可以被調用多次。
什麼時候使用構造函數呢?
分析事物時,發現具體事物一齣現,就具備了一些特征,那就將這些特征定義到構造函數內。
構造代碼塊和構造函數有什麼區別?
構造代碼塊:是給所有的對象進行初始化,也就是說,所有的對象都會調用一個代碼塊。只要對象一建立。就會調用這個代碼塊。
構造函數:是給與之對應的對象進行初始化。它具有針對性。
Person p = new Person();
創建一個對象都在記憶體中做了什麼事情?
1:先將硬碟上指定位置的Person.class文件載入進記憶體。
2:執行main方法時,在棧記憶體中開闢了main方法的空間(壓棧-進棧),然後在main方法的棧區分配了一個變數p。
3:在堆記憶體中開闢一個實體空間,分配了一個記憶體首地址值。new
4:在該實體空間中進行屬性的空間分配,併進行了預設初始化。
5:對空間中的屬性進行顯示初始化。
6:進行實體的構造代碼塊初始化。
7:調用該實體對應的構造函數,進行構造函數初始化。()
8:將首地址賦值給p ,p變數就引用了該實體。(指向了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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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裝(面向對象特征之一):是指隱藏對象的屬性和實現細節,僅對外提供公共訪問方式。
好處:將變化隔離;便於使用;提高重用性;安全性。
封裝原則:將不需要對外提供的內容都隱藏起來,把屬性都隱藏,提供公共方法對其訪問。
this:代表對象。就是所在函數所屬對象的引用。
this到底代表什麼呢?哪個對象調用了this所在的函數,this就代表哪個對象,就是哪個對象的引用。
開發時,什麼時候使用this呢?
在定義功能時,如果該功能內部使用到了調用該功能的對象,這時就用this來表示這個對象。
this 還可以用於構造函數間的調用。
調用格式:this(實際參數);
this對象後面跟上 . 調用的是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一般方法);
this對象後面跟上 () 調用的是本類中的對應參數的構造函數。
註意:用this調用構造函數,必須定義在構造函數的第一行。因為構造函數是用於初始化的,所以初始化動作一定要執行。否則編譯失敗。
static:★★★ 關鍵字,是一個修飾符,用於修飾成員(成員變數和成員函數)。
特點:
1,想要實現對象中的共性數據的對象共用。可以將這個數據進行靜態修飾。
2,被靜態修飾的成員,可以直接被類名所調用。也就是說,靜態的成員多了一種調用方式。類名.靜態方式。
3,靜態隨著類的載入而載入。而且優先於對象存在。
弊端:
1,有些數據是對象特有的數據,是不可以被靜態修飾的。因為那樣的話,特有數據會變成對象的共用數據。這樣對事物的描述就出了問題。所以,在定義靜態時,必須要明確,這個數據是否是被對象所共用的。
2,靜態方法只能訪問靜態成員,不可以訪問非靜態成員。
因為靜態方法載入時,優先於對象存在,所以沒有辦法訪問對象中的成員。
3,靜態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super關鍵字。
因為this代表對象,而靜態在時,有可能沒有對象,所以this無法使用。
4,主函數是靜態的。
什麼時候定義靜態成員呢?或者說:定義成員時,到底需不需要被靜態修飾呢?
成員分兩種:
1,成員變數。(數據共用時靜態化)
該成員變數的數據是否是所有對象都一樣:
如果是,那麼該變數需要被靜態修飾,因為是共用的數據。
如果不是,那麼就說這是對象的特有數據,要存儲到對象中。
2,成員函數。(方法中沒有調用特有數據時就定義成靜態)
如果判斷成員函數是否需要被靜態修飾呢?
只要參考,該函數內是否訪問了對象中的特有數據:
如果有訪問特有數據,那方法不能被靜態修飾。
如果沒有訪問過特有數據,那麼這個方法需要被靜態修飾。
成員變數和靜態變數的區別:
1,成員變數所屬於對象。所以也稱為實例變數。
靜態變數所屬於類。所以也稱為類變數。
2,成員變數存在於堆記憶體中。
靜態變數存在於方法區中。
3,成員變數隨著對象創建而存在。隨著對象被回收而消失。
靜態變數隨著類的載入而存在。隨著類的消失而消失。
4,成員變數只能被對象所調用 。
靜態變數可以被對象調用,也可以被類名調用。
所以,成員變數可以稱為對象的特有數據,靜態變數稱為對象的共用數據。
靜態的註意:靜態的生命周期很長。
靜態代碼塊:就是一個有靜態關鍵字標示的一個代碼塊區域。定義在類中。
作用:可以完成類的初始化。靜態代碼塊隨著類的載入而執行,而且只執行一次(new 多個對象就只執行一次)。如果和主函數在同一類中,優先於主函數執行。
Public:訪問許可權最大。
static:不需要對象,直接類名即可。
void:主函數沒有返回值。
Main:主函數特定的名稱。
(String[] args):主函數的參數,是一個字元串數組類型的參數,jvm調用main方法時,傳遞的實際參數是 new String[0]。
jvm預設傳遞的是長度為0的字元串數組,我們在運行該類時,也可以指定具體的參數進行傳遞。可以在控制台,運行該類時,在後面加入參數。參數之間通過空格隔開。jvm會自動將這些字元串參數作為args數組中的元素,進行存儲。
靜態代碼塊、構造代碼塊、構造函數同時存在時的執行順序:靜態代碼塊 à 構造代碼塊 à 構造函數;
生成Java幫助文檔:命令格式:javadoc –d 文件夾名 –auther –version *.java
/** //格式
*類描述
*@author 作者名
*@version 版本號
*/
/**
*方法描述
*@param 參數描述
*@return 返回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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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解決問題最行之有效的思想。是一套被反覆使用、多數人知曉的、經過分類編目的、代碼設計經驗的總結。使用設計模式是為了可重用代碼、讓代碼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證代碼可靠性。
java中有23種設計模式:
單例設計模式:★★★★★
解決的問題:保證一個類在記憶體中的對象唯一性。
比如:多程式讀取一個配置文件時,建議配置文件封裝成對象。會方便操作其中數據,又要保證多個程式讀到的是同一個配置文件對象,就需要該配置文件對象在記憶體中是唯一的。
Runtime()方法就是單例設計模式進行設計的。
如何保證對象唯一性呢?
思想:
1,不讓其他程式創建該類對象。
2,在本類中創建一個本類對象。
3,對外提供方法,讓其他程式獲取這個對象。
步驟:
1,因為創建對象都需要構造函數初始化,只要將本類中的構造函數私有化,其他程式就無法再創建該類對象;
2,就在類中創建一個本類的對象;
3,定義一個方法,返回該對象,讓其他程式可以通過方法就得到本類對象。(作用:可控)
代碼體現:
1,私有化構造函數;
2,創建私有並靜態的本類對象;
3,定義公有並靜態的方法,返回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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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漢式
class Single{
private Single(){} //私有化構造函數。
private static Single s = new Single(); //創建私有並靜態的本類對象。
public 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 //定義公有並靜態的方法,返回該對象。
return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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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漢式:延遲載入方式。
class Single2{
private Single2(){}
private static Single2 s = null;
public static Single2 getInstance(){
if(s==null)
s = new Single2();
return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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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承(面向對象特征之一)
好處:
1:提高了代碼的復用性。
2:讓類與類之間產生了關係,提供了另一個特征多態的前提。
父類的由來:其實是由多個類不斷向上抽取共性內容而來的。
java中對於繼承,java只支持單繼承。java雖然不直接支持多繼承,但是保留了這種多繼承機制,進行改良。
單繼承: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父類。
多繼承:一個類可以有多個父類。
為什麼不支持多繼承呢?
因為當一個類同時繼承兩個父類時,兩個父類中有相同的功能,那麼子類對象調用該功能時,運行哪一個呢?因為父類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體。
但是java支持多重繼承。A繼承B B繼承C C繼承D。
多重繼承的出現,就有了繼承體系。體系中的頂層父類是通過不斷向上抽取而來的。它裡面定義的該體系最基本最共性內容的功能。
所以,一個體系要想被使用,直接查閱該系統中的父類的功能即可知道該體系的基本用法。那麼想要使用一個體系時,需要建立對象。建議建立最子類對象,因為最子類不僅可以使用父類中的功能。還可以使用子類特有的一些功能。
簡單說:對於一個繼承體系的使用,查閱頂層父類中的內容,創建最底層子類的對象。
子父類出現後,類中的成員都有了哪些特點:
1:成員變數。
當子父類中出現一樣的屬性時,子類類型的對象,調用該屬性,值是子類的屬性值。
如果想要調用父類中的屬性值,需要使用一個關鍵字:super
This:代表是本類類型的對象引用。
Super:代表是子類所屬的父類中的記憶體空間引用。
註意:子父類中通常是不會出現同名成員變數的,因為父類中只要定義了,子類就不用在定義了,直接繼承過來用就可以了。
2:成員函數。
當子父類中出現了一模一樣的方法時,建立子類對象會運行子類中的方法。好像父類中的方法被覆蓋掉一樣。所以這種情況,是函數的另一個特性:覆蓋(覆寫,重寫)
什麼時候使用覆蓋呢?當一個類的功能內容需要修改時,可以通過覆蓋來實現。
3:構造函數。
發現子類構造函數運行時,先運行了父類的構造函數。為什麼呢?
原因:子類的所有構造函數中的第一行,其實都有一條隱身的語句super();
super(): 表示父類的構造函數,並會調用於參數相對應的父類中的構造函數。而super():是在調用父類中空參數的構造函數。
為什麼子類對象初始化時,都需要調用父類中的函數?(為什麼要在子類構造函數的第一行加入這個super()?)
因為子類繼承父類,會繼承到父類中的數據,所以必須要看父類是如何對自己的數據進行初始化的。所以子類在進行對象初始化時,先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這就是子類的實例化過程。
註意:子類中所有的構造函數都會預設訪問父類中的空參數的構造函數,因為每一個子類構造內第一行都有預設的語句super();
如果父類中沒有空參數的構造函數,那麼子類的構造函數內,必須通過super語句指定要訪問的父類中的構造函數。
如果子類構造函數中用this來指定調用子類自己的構造函數,那麼被調用的構造函數也一樣會訪問父類中的構造函數。
問題:super()和this()是否可以同時出現的構造函數中。
兩個語句只能有一個定義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現其中一個。
super()或者this():為什麼一定要定義在第一行?
因為super()或者this()都是調用構造函數,構造函數用於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動作要先完成。
繼承的細節:
什麼時候使用繼承呢?
當類與類之間存在著所屬關係時,才具備了繼承的前提。a是b中的一種。a繼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種。
英文書中,所屬關係:" is a "
註意:不要僅僅為了獲取其他類中的已有成員進行繼承。
所以判斷所屬關係,可以簡單看,如果繼承後,被繼承的類中的功能,都可以被該子類所具備,那麼繼承成立。如果不是,不可以繼承。
細節二:
在方法覆蓋時,註意兩點:
1:子類覆蓋父類時,必須要保證,子類方法的許可權必須大於等於父類方法許可權可以實現繼承。否則,編譯失敗。
2:覆蓋時,要麼都靜態,要麼都不靜態。 (靜態只能覆蓋靜態,或者被靜態覆蓋)
繼承的一個弊端:打破了封裝性。對於一些類,或者類中功能,是需要被繼承,或者覆寫的。
這時如何解決問題呢?介紹一個關鍵字,final:最終。
final特點:
1:這個關鍵字是一個修飾符,可以修飾類,方法,變數。
2:被final修飾的類是一個最終類,不可以被繼承。
3:被final修飾的方法是一個最終方法,不可以被覆蓋。
4:被final修飾的變數是一個常量,只能賦值一次。
其實這樣的原因的就是給一些固定的數據起個閱讀性較強的名稱。
不加final修飾不是也可以使用嗎?那麼這個值是一個變數,是可以更改的。加了final,程式更為嚴謹。常量名稱定義時,有規範,所有字母都大寫,如果由多個單片語成,中間用 _ 連接。
抽象類: abstract
抽象:不具體,看不明白。抽象類表象體現。
在不斷抽取過程中,將共性內容中的方法聲明抽取,但是方法不一樣,沒有抽取,這時抽取到的方法,並不具體,需要被指定關鍵字abstract所標示,聲明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所在類一定要標示為抽象類,也就是說該類需要被abstract關鍵字所修飾。
抽象類的特點:
1:抽象方法只能定義在抽象類中,抽象類和抽象方法必須由abstract關鍵字修飾(可以描述類和方法,不可以描述變數)。
2:抽象方法只定義方法聲明,並不定義方法實現。
3:抽象類不可以被創建對象(實例化)。
4:只有通過子類繼承抽象類並覆蓋了抽象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後,該子類才可以實例化。否則,該子類還是一個抽象類。
抽象類的細節:
1:抽象類中是否有構造函數?有,用於給子類對象進行初始化。
2:抽象類中是否可以定義非抽象方法?
可以。其實,抽象類和一般類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過抽象類在描述事物時,有些功能不具體。所以抽象類和一般類在定義上,都是需要定義屬性和行為的。只不過,比一般類多了一個抽象函數。而且比一般類少了一個創建對象的部分。
3:抽象關鍵字abstract和哪些不可以共存?final ,private , static
4:抽象類中可不可以不定義抽象方法?可以。抽象方法目的僅僅為了不讓該類創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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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方法設計模式:
解決的問題:當功能內部一部分實現時確定,一部分實現是不確定的。這時可以把不確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讓子類去實現。
abstract class GetTime{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此功能如果不需要覆寫,可加final限定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code(); //不確定的功能部分,提取出來,通過抽象方法實現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是:"+(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code(); //抽象不確定的功能,讓子類覆寫實現
}
class SubDemo extends GetTime{
public void code(){ //子類覆寫功能方法
for(int y=0; y<1000; y++){
System.out.println("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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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口:★★★★★
1:是用關鍵字interface定義的。
2:介面中包含的成員,最常見的有全局常量、抽象方法。
註意:介面中的成員都有固定的修飾符。
成員變數:public static final
成員方法:public abstract
interface Inter{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x = 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3:介面中有抽象方法,說明介面不可以實例化。介面的子類必須實現了介面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後,該子類才可以實例化。否則,該子類還是一個抽象類。
4:類與類之間存在著繼承關係,類與介面中間存在的是實現關係。
繼承用extends ;實現用implements ;
5:介面和類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介面可以被多實現,這就是多繼承改良後的結果。java將多繼承機制通過多現實來體現。
6:一個類在繼承另一個類的同時,還可以實現多個介面。所以介面的出現避免了單繼承的局限性。還可以將類進行功能的擴展。
7:其實java中是有多繼承的。介面與介面之間存在著繼承關係,介面可以多繼承介面。
介面都用於設計上,設計上的特點:(可以理解主板上提供的介面)
1:介面是對外提供的規則。
2:介面是功能的擴展。
3:介面的出現降低了耦合性。
抽象類與介面:
抽象類:一般用於描述一個體系單元,將一組共性內容進行抽取,特點:可以在類中定義抽象內容讓子類實現,可以定義非抽象內容讓子類直接使用。它裡面定義的都是一些體系中的基本內容。
介面:一般用於定義對象的擴展功能,是在繼承之外還需這個對象具備的一些功能。
抽象類和介面的共性:都是不斷向上抽取的結果。
抽象類和介面的區別:
1:抽象類只能被繼承,而且只能單繼承。
介面需要被實現,而且可以多實現。
2:抽象類中可以定義非抽象方法,子類可以直接繼承使用。
介面中都有抽象方法,需要子類去實現。
3:抽象類使用的是 is a 關係。
介面使用的 like a 關係。
4:抽象類的成員修飾符可以自定義。
介面中的成員修飾符是固定的。全都是public的。
在開發之前,先定義規則,A和B分別開發,A負責實現這個規則,B負責使用這個規則。至於A是如何對規則具體實現的,B是不需要知道的。這樣這個介面的出現就降低了A和B直接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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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態★★★★★(面向對象特征之一):函數本身就具備多態性,某一種事物有不同的具體的體現。
體現:父類引用或者介面的引用指向了自己的子類對象。//Animal a = new Cat();
多態的好處:提高了程式的擴展性。
多態的弊端:當父類引用指向子類對象時,雖然提高了擴展性,但是只能訪問父類中具備的方法,不可以訪問子類中特有的方法。(前期不能使用後期產生的功能,即訪問的局限性)
多態的前提:
1:必須要有關係,比如繼承、或者實現。
2:通常會有覆蓋操作。
多態的出現思想上也做著變化:以前是創建對象並指揮對象做事情。有了多態以後,我們可以找到對象的共性類型,直接操作共性類型做事情即可,這樣可以指揮一批對象做事情,即通過操作父類或介面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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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在實際開發中,不要使用中文命名。
class 畢姥爺{
void 講課(){
System.out.println("企業管理");
}
void 釣魚(){
System.out.println("釣魚");
}
}
class 畢老師 extends 畢姥爺{
void 講課(){
System.out.println("JAVA");
}
void 看電影(){
System.out.println("看電影");
}
}
clas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畢姥爺 x = new 畢老師(); //畢老師對象被提升為了畢姥爺類型。
// x.講課();
// x.看電影(); //錯誤.
畢老師 y = (畢老師)x; //將畢姥爺類型強制轉換成畢老師類型。
y.看電影();//在多態中,自始自終都是子類對象在做著類型的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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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用子類對象的特有方法,如何判斷對象是哪個具體的子類類型呢?
可以可以通過一個關鍵字 instanceof ;//判斷對象是否實現了指定的介面或繼承了指定的類
格式:<對象 instanceof 類型> ,判斷一個對象是否所屬於指定的類型。
Student instanceof Person = true;//student繼承了person類
多態在子父類中的成員上的體現的特點:
1,成員變數:在多態中,子父類成員變數同名。
在編譯時期:參考的是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成員。(編譯時不產生對象,只檢查語法錯誤)
運行時期:也是參考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成員。
簡單一句話:無論編譯和運行,成員變數參考的都是引用變數所屬的類中的成員變數。
再說的更容易記憶一些:成員變數 --- 編譯運行都看 = 左邊。
2,成員函數。
編譯時期:參考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方法。
運行事情:參考的是對象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方法。
為什麼是這樣的呢?因為在子父類中,對於一模一樣的成員函數,有一個特性:覆蓋。
簡單一句:成員函數,編譯看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運行看對象所屬的類。
更簡單:成員函數 --- 編譯看 = 左邊,運行看 = 右邊。
3,靜態函數。
編譯時期:參考的是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成員。
運行時期:也是參考引用型變數所屬的類中是否有調用的成員。
為什麼是這樣的呢?因為靜態方法,其實不所屬於對象,而是所屬於該方法所在的類。
調用靜態的方法引用是哪個類的引用調用的就是哪個類中的靜態方法。
簡單說:靜態函數 --- 編譯運行都看 = 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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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lang.Object
Object:所有類的直接或者間接父類,Java認為所有的對象都具備一些基本的共性內容,這些內容可以不斷的向上抽取,最終就抽取到了一個最頂層的類中的,該類中定義的就是所有對象都具備的功能。
具體方法:
1,boolean equals(Object obj):用於比較兩個對象是否相等,其實內部比較的就是兩個對象地址。
而根據對象的屬性不同,判斷對象是否相同的具體內容也不一樣。所以在定義類時,一般都會覆寫equals方法,建立本類特有的判斷對象是否相同的依據。ooo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if(!(obj instanceof Person))
return false;
Person p = (Person)obj;
return this.age == p.age;
}
2,String toString():將對象變成字元串;預設返回的格式:類名@哈希值 = getClass().getName() + '@' + Integer.toHexString(hashCode())
為了對象對應的字元串內容有意義,可以通過覆寫,建立該類對象自己特有的字元串表現形式。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person : "+age;
}
3,Class getClass():獲取任意對象運行時的所屬位元組碼文件對象。
4,int hashCode():返回該對象的哈希碼值。支持此方法是為了提高哈希表的性能。
通常equals,toString,hashCode,在應用中都會被覆寫,建立具體對象的特有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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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類:如果A類需要直接訪問B類中的成員,而B類又需要建立A類的對象。這時,為了方便設計和訪問,直接將A類定義在B類中。就可以了。A類就稱為內部類。內部類可以直接訪問外部類中的成員。而外部類想要訪問內部類,必須要建立內部類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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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Outer{
int num = 4;
class Inner {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inner show run "+num);
}
}
public void method(){
Inner in = new Inner();//創建內部類的對象。
in.show();//調用內部類的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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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內部類定義在外部類中的成員位置上,可以使用一些成員修飾符修飾 private、static。
1:預設修飾符。
直接訪問內部類格式:外部類名.內部類名 變數名 = 外部類對象.內部類對象;
Outer.Inner in = new Outer.new Inner();//這種形式很少用。
但是這種應用不多見,因為內部類之所以定義在內部就是為了封裝。想要獲取內部類對象通常都通過外部類的方法來獲取。這樣可以對內部類對象進行控制。
2:私有修飾符。
通常內部類被封裝,都會被私有化,因為封裝性不讓其他程式直接訪問。
3:靜態修飾符。
如果內部類被靜態修飾,相當於外部類,會出現訪問局限性,只能訪問外部類中的靜態成員。
註意;如果內部類中定義了靜態成員,那麼該內部類必須是靜態的。
內部類編譯後的文件名為:“外部類名$內部類名.java”;
為什麼內部類可以直接訪問外部類中的成員呢?
那是因為內部中都持有一個外部類的引用。這個是引用是 外部類名.this
內部類可以定義在外部類中的成員位置上,也可以定義在外部類中的局部位置上。
當內部類被定義在局部位置上,只能訪問局部中被final修飾的局部變數。
匿名內部類:沒有名字的內部類。就是內部類的簡化形式。一般只用一次就可以用這種形式。匿名內部類其實就是一個匿名子類對象。想要定義匿名內部類:需要前提,內部類必須繼承一個類或者實現介面。
匿名內部類的格式:new 父類名&介面名(){ 定義子類成員或者覆蓋父類方法 }.方法。
匿名內部類的使用場景:
當函數的參數是介面類型引用時,如果介面中的方法不超過3個。可以通過匿名內部類來完成參數的傳遞。
其實就是在創建匿名內部類時,該類中的封裝的方法不要過多,最好兩個或者兩個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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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1
new Object(){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show run");
}
}.show();
//2
Object obj = new Object(){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show run");
}
};
obj.show();
1和2的寫法正確嗎?有區別嗎?說出原因。
寫法是正確,1和2都是在通過匿名內部類建立一個Object類的子類對象。
區別:
第一個可是編譯通過,並運行。
第二個編譯失敗,因為匿名內部類是一個子類對象,當用Object的obj引用指向時,就被提升為了
Object類型,而編譯時檢查Object類中是否有show方法,所以編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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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InnerClassDemo6 {
+(static)class Inner{
void show(){}
}
public void method(){
this.new Inner().show();//可以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tatic不允許this
This.new Inner().show();//錯誤,Inner類需要定義成stat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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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Inter{
void show();
}
class Outer{//通過匿名內部類補足Outer類中的代碼。
public static Inter method(){
return new Inter(){
public void show(){}
};
}
}
class InnerClassDemo7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Outer.method().show();
/*
Outer.method():意思是:Outer中有一個名稱為method的方法,而且這個方法是靜態的。
Outer.method().show():當Outer類調用靜態的method方法運算結束後的結果又調用了show方法,意味著:method()方法運算完一個是對象,而且這個對象是Inter類型的。
*/
function (new Inter(){
public void show(){}
}); //匿名內部類作為方法的參數進行傳遞。
}
public static void function(Inter in){
in.sho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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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 常:★★★★
異常:就是不正常。程式在運行時出現的不正常情況。其實就是程式中出現的問題。這個問題按照面向對象思想進行描述,並封裝成了對象。因為問題的產生有產生的原因、有問題的名稱、有問題的描述等多個屬性信息存在。當出現多屬性信息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將這些信息進行封裝。異常就是java按照面向對象的思想將問題進行對象封裝。這樣就方便於操作問題以及處理問題。
出現的問題有很多種,比如角標越界,空指針等都是。就對這些問題進行分類。而且這些問題都有共性內容比如:每一個問題都有名稱,同時還有問題描述的信息,問題出現的位置,所以可以不斷的向上抽取。形成了異常體系。
--------java.lang.Throwable:
Throwable:可拋出的。
|--Error:錯誤,一般情況下,不編寫針對性的代碼進行處理,通常是jvm發生的,需要對程式進行修正。
|--Exception:異常,可以有針對性的處理方式
無論是錯誤還是異常,它們都有具體的子類體現每一個問題,它們的子類都有一個共性,就是都以父類名才作為子類的尾碼名。
這個體系中的所有類和對象都具備一個獨有的特點;就是可拋性。
可拋性的體現:就是這個體系中的類和對象都可以被throws和throw兩個關鍵字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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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Exception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byte[] buf = new byte[1024*1024*700];//java.lang.OutOfMemoryError記憶體溢出錯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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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發時,如果定義功能時,發現該功能會出現一些問題,應該將問題在定義功能時標示出來,這樣調用者就可以在使用這個功能的時候,預先給出處理方式。
如何標示呢?通過throws關鍵字完成,格式:throws 異常類名,異常類名...
這樣標示後,調用者,在使用該功能時,就必須要處理,否則編譯失敗。
處理方式有兩種:1、捕捉;2、拋出。
對於捕捉:java有針對性的語句塊進行處理。
try {
需要被檢測的代碼;
}
catch(異常類 變數名){
異常處理代碼;
}
fianlly{
一定會執行的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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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 (Exception e) { //e用於接收try檢測到的異常對象。
System.out.println("message:"+e.getMessage());//獲取的是異常的信息。
System.out.println("toString:"+e.toString());//獲取的是異常的名字+異常的信息。
e.printStackTrace();//列印異常在堆棧中信息;異常名稱+異常信息+異常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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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處理原則:功能拋出幾個異常,功能調用如果進行try處理,需要與之對應的catch處理代碼塊,這樣的處理有針對性,拋幾個就處理幾個。
特殊情況:try對應多個catch時,如果有父類的catch語句塊,一定要放在下麵。
throw 和throws關鍵字的區別:
throw用於拋出異常對象,後面跟的是異常對象;throw用在函數內。
throws用於拋出異常類,後面跟的異常類名,可以跟多個,用逗號隔開。throws用在函數上。
通常情況:函數內容如果有throw,拋出異常對象,並沒有進行處理,那麼函數上一定要聲明,否則編譯失敗。但是也有特殊情況。
異常分兩種:
1:編譯時被檢查的異常,只要是Exception及其子類都是編譯時被檢測的異常。
2:運行時異常,其中Exception有一個特殊的子類RuntimeException,以及RuntimeException的子類是運行異常,也就說這個異常是編譯時不被檢查的異常。
編譯時被檢查的異常和運行時異常的區別:
編譯被檢查的異常在函數內被拋出,函數必須要聲明,否編譯失敗。
聲明的原因:是需要調用者對該異常進行處理。
運行時異常如果在函數內被拋出,在函數上不需要聲明。
不聲明的原因:不需要調用者處理,運行時異常發生,已經無法再讓程式繼續運行,所以,不讓調用處理的,直接讓程式停止,由調用者對代碼進行修正。
定義異常處理時,什麼時候定義try,什麼時候定義throws呢?
功能內部如果出現異常,如果內部可以處理,就用try;
如果功能內部處理不了,就必須聲明出來,讓調用者處理。
自定義異常:當開發時,項目中出現了java中沒有定義過的問題時,這時就需要我們按照java異常建立思想,將項目的中的特有問題也進行對象的封裝。這個異常,稱為自定義異常。
對於除法運算,0作為除數是不可以的。java中對這種問題用ArithmeticException類進行描述。對於這個功能,在我們項目中,除數除了不可以為0外,還不可以為負數。可是負數的部分java並沒有針對描述。所以我們就需要自定義這個異常。
自定義異常的步驟:
1:定義一個子類繼承Exception或RuntimeException,讓該類具備可拋性。
2:通過throw 或者throws進行操作。
異常的轉換思想:當出現的異常是調用者處理不了的,就需要將此異常轉換為一個調用者可以處理的異常拋出。
try catch finally的幾種結合方式:
1,
try
catch
finally
這種情況,如果出現異常,並不處理,但是資源一定關閉,所以try finally集合只為關閉資源。
記住:finally很有用,主要用戶關閉資源。無論是否發生異常,資源都必須進行關閉。
System.exit(0); //退出jvm,只有這種情況finally不執行。
當異常出現後,在子父類進行覆蓋時,有了一些新的特點:
1:當子類覆蓋父類的方法時,如果父類的方法拋出了異常,那麼子類的方法要麼不拋出異常要麼拋出父類異常或者該異常的子類,不能拋出其他異常。
2:如果父類拋出了多個異常,那麼子類在覆蓋時只能拋出父類的異常的子集。
註意:
如果父類或者介面中的方法沒有拋出過異常,那麼子類是不可以拋出異常的,如果子類的覆蓋的方法中出現了異常,只能try不能throws。
如果這個異常子類無法處理,已經影響了子類方法的具體運算,這時可以在子類方法中,通過throw拋出RuntimeException異常或者其子類,這樣,子類的方法上是不需要throws聲明的。
常見異常:
1、腳標越界異常(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包括數組、字元串;
空指針異常(NullPointerException)
2、類型轉換異常:ClassCastException
3、沒有這個元素異常:NullPointerException
4、不支持操作異常;
異常要儘量避免,如果避免不了,需要預先給出處理方式。比如家庭備藥,比如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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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定義包用package關鍵字。
1:對類文件進行分類管理。
2:給類文件提供多層名稱空間。
如果生成的包不在當前目錄下,需要最好執行classpath,將包所在父目錄定義到classpath變數中即可。
一般在定義包名時,因為包的出現是為了區分重名的類。所以包名要儘量唯一。怎麼保證唯一性呢?可以使用url功能變數名稱來進行包名稱的定義。
package pack;//定義了一個包,名稱為pack。 註意:包名的寫法規範:所有字母都小寫。
//package cn.itcast.pack.demo;
類的全名稱是 包名.類名
編譯命令:javac –d 位置(.當前路徑) java源文件 (就可以自動生成包)
包是一種封裝形式,用於封裝類,想要被包以外的程式訪問,該類必須public;
類中的成員,如果被包以外訪問,也必須public;
包與包之間訪問可以使用的許可權有兩種:
1:public
2:protected:只能是不同包中的子類可以使用的許可權。
總結java中的四種許可權:
範圍 | public | protected(保護) | default(預設) | private |
同一個類中 | ok | ok | ok | ok |
同一個包中 | ok | ok | ok | |
子類 | ok | |||
不同包中 | ok |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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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 - 導入:類名稱變長,寫起來很麻煩。為了簡化,使用了一個關鍵字:import,可以使用這個關鍵字導入指定包中的類。記住:實際開發時,到的哪個類就導入哪個類,不建議使用*.
import packa.*;//這個僅僅是導入了packa當前目錄下的所有的類。不包含子包。
import packa.abc.*;//導入了packa包中的子包abc下的當前的所有類。
如果導入的兩個包中存在著相同名稱的類。這時如果用到該類,必須在代碼中指定包名。
常見的軟體包:
java.lang : language java的核心包,Object System String Throwable jdk1.2版本後,該包中的類自動被導入。
java.awt : 定義的都是用於java圖形界面開發的對象。
javax.swing: 提供所有的windows桌面應用程式包括的控制項,比如:Frame , Dialog, Table, List 等等,就是java的圖形界面庫。
java.net : 用於java網路編程方面的對象都在該包中。
java.io : input output 用於操作設備上數據的對象都在該包中。比如:讀取硬碟數據,往硬碟寫入數據。
java.util : java的工具包,時間對象,集合框架。
java.applet: application+let 客戶端java小程式。server+let --> servlet 服務端java小程式。
jar :java的壓縮包,主要用於存儲類文件,或者配置文件等。
命令格式:jar –cf 包名.jar 包目錄
解壓縮:jar –xvf 包名.jar
將jar包目錄列表重定向到一個文件中:jar –tf 包名.jar >c:\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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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線程:★★★★
進程:正在進行中的程式。其實進程就是一個應用程式運行時的記憶體分配空間。
線程:其實就是進程中一個程式執行控制單元,一條執行路徑。進程負責的是應用程式的空間的標示。線程負責的是應用程式的執行順序。
一個進程至少有一個線程在運行,當一個進程中出現多個線程時,就稱這個應用程式是多線程應用程式,每個線程在棧區中都有自己的執行空間,自己的方法區、自己的變數。
jvm在啟動的時,首先有一個主線程,負責程式的執行,調用的是main函數。主線程執行的代碼都在main方法中。
當產生垃圾時,收垃圾的動作,是不需要主線程來完成,因為這樣,會出現主線程中的代碼執行會停止,會去運行垃圾回收器代碼,效率較低,所以由單獨一個線程來負責垃圾回收。
隨機性的原理:因為cpu的快速切換造成,哪個線程獲取到了cpu的執行權,哪個線程就執行。
返回當前線程的名稱:Thread.currentThread().getName()
線程的名稱是由:Thread-編號定義的。編號從0開始。
線程要運行的代碼都統一存放在了run方法中。
線程要運行必須要通過類中指定的方法開啟。start方法。(啟動後,就多了一條執行路徑)
start方法:1)、啟動了線程;2)、讓jvm調用了run方法。
創建線程的第一種方式:繼承Thread ,由子類覆寫run方法。
步驟:
1,定義類繼承Thread類;
2,目的是覆寫run方法,將要讓線程運行的代碼都存儲到run方法中;
3,通過創建Thread類的子類對象,創建線程對象;
4,調用線程的start方法,開啟線程,並執行run方法。
線程狀態:
被創建:start()
運行:具備執行資格,同時具備執行權;
凍結:sleep(time),wait()—notify()喚醒;線程釋放了執行權,同時釋放執行資格;
臨時阻塞狀態:線程具備cpu的執行資格,沒有cpu的執行權;
消亡:stop()
創建線程的第二種方式:實現一個介面Runnable。
步驟:
1,定義類實現Runnable介面。
2,覆蓋介面中的run方法(用於封裝線程要運行的代碼)。
3,通過Thread類創建線程對象;
4,將實現了Runnable介面的子類對象作為實際參數傳遞給Thread類中的構造函數。
為什麼要傳遞呢?因為要讓線程對象明確要運行的run方法所屬的對象。
5,調用Thread對象的start方法。開啟線程,並運行Runnable介面子類中的run方法。
Ticket t = new Ticket();
/*
直接創建Ticket對象,並不是創建線程對象。
因為創建對象只能通過new Thread類,或者new Thread類的子類才可以。
所以最終想要創建線程。既然沒有了Thread類的子類,就只能用Thread類。
*/
Thread t1 = new Thread(t); //創建線程。
/*
只要將t作為Thread類的構造函數的實際參數傳入即可完成線程對象和t之間的關聯
為什麼要將t傳給Thread類的構造函數呢?其實就是為了明確線程要運行的代碼run方法。
*/
t1.start();
為什麼要有Runnable介面的出現?
1:通過繼承Thread類的方式,可以完成多線程的建立。但是這種方式有一個局限性,如果一個類已經有了自己的父類,就不可以繼承Thread類,因為java單繼承的局限性。
可是該類中的還有部分代碼需要被多個線程同時執行。這時怎麼辦呢?
只有對該類進行額外的功能擴展,java就提供了一個介面Runnable。這個介面中定義了run方法,其實run方法的定義就是為了存儲多線程要運行的代碼。
所以,通常創建線程都用第二種方式。
因為實現Runnable介面可以避免單繼承的局限性。
2:其實是將不同類中需要被多線程執行的代碼進行抽取。將多線程要運行的代碼的位置單獨定義到介面中。為其他類進行功能擴展提供了前提。
所以Thread類在描述線程時,內部定義的run方法,也來自於Runnable介面。
實現Runnable介面可以避免單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