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地方又想起以前高中還是初中學的《孔乙己》這個梗,但是這裡的this顯然實用性比那個要大很多,哈哈。 簡單來說,this有四種應用場景,分別是在構造函數上、對象屬性中、普通函數中、call和apply方法中。 先來看第一種,構造函數: 在這裡,this指向的是新對象f。而在對象屬性中,這又有了 ...
說到這個地方又想起以前高中還是初中學的《孔乙己》這個梗,但是這裡的this顯然實用性比那個要大很多,哈哈。
簡單來說,this有四種應用場景,分別是在構造函數上、對象屬性中、普通函數中、call和apply方法中。
先來看第一種,構造函數:
1 function Foo(name){ 2 this.name=name; 3 } 4 5 var f=new Foo();
在這裡,this指向的是新對象f。而在對象屬性中,這又有了一點不同。
1 var obj={ 2 a:"funny", 3 b:function(){ 4 console.log(this.a); 5 } 6 }; 7 8 obj.b();//列印出funny
這裡我們把b作為obj對象的一個屬性來執行,執行的時候this就指向當前這個對象obj,所以在控制台會列印出funny;接下來看第三種情況,就那這個例子來說,我們稍微改動一下代碼。
1 var obj={ 2 a:"funny", 3 b:function(){ 4 console.log(this.a); 5 } 6 }; 7 8 var f1=obj.b; 9 f1(); //列印出undefined
在第九行中,我們執行f1發現根本取不到“funny”,而是列印出undefined。原因就是當我們這樣作為一個普通函數執行的時候,this指向window對象的,而window對象下找不到a這個屬性,於是就列印出undefined。順便說一句,如果是找不到一個屬性,會返回undefined;而找不到一個變數,則會返回“xxx is not defined”。
最後一種情況,在call和apply中。其實我們可以把call和apply當成一種特殊的執行方法。可以叫它“能自定義this指向的執行方法”,這個名字聽起來是不是有點長,但原理的確如此。就是說當我們直接來一個f1()的時候,它的this預設為window。要改變怎麼辦呢?就要來點特殊執行手段,在中間多插入一個單詞---call或者apply。
1 var obj={ 2 a:"funny", 3 b:function(){ 4 console.log(this.a); 5 } 6 }; 7 8 var f1=obj.b; 9 f1.call({a:"serious"}); //改變了this的指向,指向這個新對象,列印出serious
還是這段代碼,不過我稍微改了下,把它的this的指向扭了一下,最終指到我自己寫的{a:"serious"}這個對象,然後就可以把serious列印出來了。apply和call差不多,因為這裡我只傳了一個參數,所以沒法演示。call-->第一個參數為this,後面為其他參數;apply-->第一個參數為this,後面為用數組包裹起來的其他參數。就這麼點區別。
應該還不錯吧(`・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