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態之抽象類與介面的相似點及不同點,剛學習的一點收穫,或許不是很完整,借鑒看視頻及一些被人寫的文章自己寫的下的一些心得!以便之久複習使用! 一、抽象類 (1) 抽象方法只作聲明,而不包含實現,可以看成是沒有實現體的虛方法 (2)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 (3) 抽象類可以但不是必須有抽象屬性和抽象方法, ...
多態之抽象類與介面的相似點及不同點,剛學習的一點收穫,或許不是很完整,借鑒看視頻及一些被人寫的文章自己寫的下的一些心得!以便之久複習使用!
一、抽象類
(1) 抽象方法只作聲明,而不包含實現,可以看成是沒有實現體的虛方法
(2)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
(3) 抽象類可以但不是必須有抽象屬性和抽象方法,但是一旦有了抽象方法,就一定要把這個類聲明為抽象類
(4) 具體派生類必須覆蓋基類的抽象方法
(5) 抽象派生類可以覆蓋基類的抽象方法,也可以不覆蓋。如果不覆蓋,則其具體派生類必須覆蓋它們。如:
using System;
public abstract class A //抽象類A
{
private int num=0;
public int Num //抽象類包含屬性
{
get
{
return num;
}
set
{
num = value;
}
}
public virtual int getNum() //抽象類包含虛方法
{
return num;
}
public void setNum(int n) // //抽象類包含普通方法
{
this.num = n;
}
public abstract void E(); //類A中的抽象方法E
}
public abstract class B : A //由於類B繼承了類A中的抽象方法E,所以類B也變成了抽象類
{
}
public class C : B
{
public override void E() //重寫從類A繼承的抽象方法。如果類B自己還定義了抽象方法,也必須重寫
{
//throw new Exception("The method or operation is not implemented.");
}
}
public class Test
{
static void Main()
{
C c = new C();
c.E();
}
}
二、接 口
(1) 介面不能被實例化
(2) 介面只能包含方法聲明
(3) 介面的成員包括方法、屬性、索引器、事件
(4) 介面中不能包含常量、欄位(域)、構造函數、析構函數、靜態成員。如:
public delegate void EventHandler(object sender, Event e);
public interface ITest
{
//int x = 0;
int A
{
get;
set;
}
void Test();
event EventHandler Event;
int this[int index]
{
get;
set;
}
}
(5) 介面中的所有成員預設為public,因此介面中不能有private修飾符
(6) 派生類必須實現介面的所有成員
(7) 一個類可以直接實現多個介面,介面之間用逗號隔開
(8) 一個介面可以有多個父介面,實現該介面的類必須實現所有父介面中的所有成員
三、抽象類和介面
相同點:
(1) 都可以被繼承
(2) 都不能被實例化
(3) 都可以包含方法聲明
(4) 派生類必須實現未實現的方法
區 別:
(1) 抽象基類可以定義欄位、屬性、方法聲明。介面只能定義屬性、索引器、事件和方法聲明,不能包含欄位。
(2) 抽象類是一個不完整的類,需要進一步細化,而介面是一個行為規範。微軟的自定義介面總是後帶able欄位,證明其是表述一類“我能做~~”
(3) 介面可以被多重實現,抽象類只能被單一繼承
(4) 抽象類更多的是定義在一系列緊密相關的類間,而介面大多數是關係疏鬆但都實現某一功能的類中
(5) 抽象類是從一系列相關對象中抽象出來的概念, 因此反映的是事物的內部共性;介面是為了滿足外部調用而定義的一個功能約定, 因此反映的是事物的外部特性
(6) 介面基本上不具備繼承的任何具體特點,它僅僅承諾了能夠調用的方法
(7) 介面可以用於支持回調,而繼承並不具備這個特點
(8) 抽象類實現的具體方法預設為虛的,但實現介面的類中的介面方法卻預設為非虛的,當然您也可以聲明為虛的
(9) 如果抽象類實現介面,則可以把介面中方法映射到抽象類中作為抽象方法而不必實現,而在抽象類的子類中實現介面中方法
如果有錯漏,敬請大家回覆,糾錯,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