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作了7年的Java程式員,私信我關於分散式鎖的問題。 一上來就兩個靈魂拷問: Redis鎖超時怎麼辦? Redis主從切換導致鎖失效怎麼辦? 我說,彆著急,這些都是小問題。 那麼,關於“分散式鎖的理解和實現”這個問題,我們看看普通人高手的回答。 普通人: 嗯,分散式鎖,就是可以用來實現鎖的分佈 ...
聽我說,你的函數不夠函數,你的函數需要逆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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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8 引入了函數式介面,從此方法傳參可以傳遞函數了,有人說:
不就是傳一個方法嗎,語法糖!
lambda表達式?語法糖!
你是否認為協變和逆變只是定義了集合間的關係,如果你的回答是是,那麼這篇文章會改變你原有的看法。
嘗試回答一下問題:
- 函數和方法有區別嗎?
- 協變是什麼,有什麼使用場景
- 逆變是什麼,有什麼使用場景
一、純函數—沒有副作用
純函數的執行不會帶來對象內部參數、方法參數、資料庫等的改變,這些改變都是副作用。比如Integer::sum是一個純函數,輸入為兩個int,輸出為兩數之和,兩個輸入量不會改變,在Java 中可以申明為final int類型。
副作用的執行
Java對於不變類的約束明顯不足,比如final array只能保證引用的指向不變,array內部的值還是可以改變的,如果存在第二個引用指向相同的array,那麼將無法保證array不可變;標準庫中的collection常用的還是屬於可變muttable類型,可變類型在使用時很便利。
在函數式思想下,函數是一等公民,函數是有值的,比如Integer::sum就是函數類型BiFunction<Integer, Integer, Integer>的一個值,沒有副作用的函數保證了函數可以看做一個黑盒,一個固定的輸入便有固定的輸出。
那麼Java中對象的方法是純函數嗎?
大多數時候不是。對象的方法受到對象的狀態影響,如果對象的狀態不發生改變,同時不對外部產生影響(比如列印字元串),可以看做純函數。註意:Java中的final類無法保證內部參數狀態不發生改變。
那麼純函數的限制這麼多,究竟有什麼用呢?相信看到最後你會懂的。
本文之後討論的函數都預設為純函數。
二、協變—更抽象的繼承關係
協變和逆變描述了繼承關係的傳遞特性,協變比逆變更好理解,逆變我放到後面說。
學習這些概念前先不要考慮Java對泛型的實現,它會影響你的正確認識。當你對這些概念理解了之後,再往Java的實現上面去套用,你就很容易理解了。
協變的簡單定義:如果A是B的子類,那麼F(A)是F(B) 的子類。F表示的是一直類型變換。
比如:貓是動物,表示為Cat < Animal,那麼一群貓是一群動物,表示為List[Cat] < List[Aniaml]。
上面的關係很好理解,在面向對象語言中,is-a表示為繼承關係,即貓是動物的子類(subtype)。
所以,協變可以這樣表示:
A < B ⇒ F(A) < F(B)
在貓的例子中,F表示集合。
那麼如果F是函數呢?
我們定義函數F=Provider,函數的類型定義包括入參和出參,簡單地考慮入參為空,出參為Animal和Cat的情況。簡單理解為方法F定義為獲取貓或動物。
那麼Supplier作用Cat和Animal上,原來的類型關係保持嗎?
答案是保持,Supplier[Cat] < Supplier[Animal]。也就是說獲取一隻貓就是獲取一隻動物。轉換成面向對象的語言,Supplier[Cat]是Supplier[Animal]的子類。
在面向對象語言中,子類關係常常表現為不同類型之間的相容。也就是說傳值的類型必須為聲明的類型的子類。如下麵的代碼是好的
List[User] users = List(user1, user2)
List[Animal] animals = cats
Supplier[Animal] supplierWithAnimal = supplierWithCat
// 使用Supplier[Animal],實際上得到的是Cat
Animal animal = supplierWithAnimal.get()
我們來看下百度百科對於里氏替換原則(LSP)的定義: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 里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父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 LSP是繼承復用的基石,只有當子類可以替換掉父類,軟體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父類才能真正被覆用,而子類也能夠在父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子類與父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Animal animal = new Cat(”kitty”);
在UML圖中,一般父類在上,子類在下。因此,子類賦值到父類聲明的過程可以形象地稱為向上轉型。
總結一下:協變是LSP的體現,形象的理解為向上轉型。
三、逆變—難以理解的概念
與協變的定義相反,逆變可以這樣表示:
A < B ⇒ F(B) < F(A)
最簡單的逆變類是Consumer[T],考慮Consumer[Fruit] 和 Consumer[Apple]。榨汁機就是一類Consumer,接受的是水果,輸出的是果汁。我定義的函數accpt為了避免副作用,返回字元串,然後再列印。
下麵我用scala寫的示例,其比Java簡潔一些,也是靜態強類型語言。你可以使用網路上的線上運行環境運行scastie.scala-lang.org。
// scala 變數名在前,類型在後,函數返回類型在括弧後,可以省略
class Fruit(val name: String) {}
class Apple extends Fruit("蘋果") {}
class Orange extends Fruit("橙子") {}
// 榨汁機,T表示泛型,<:表示匹配上界(榨汁機只能榨果汁),-T 表示T支持逆變
class Juicer[-T <: Fruit] {
def accept(fruit: T) = s"${fruit.name}汁"
}
val appleJuicer: Juicer[Apple] = Juicer[Fruit]()
println(appleJuicer.accept(Apple()))
// 編譯不通過,因為appleJuicer的類型是Juicer[Apple]
// 雖然聲明appleJuicer時傳遞的值是水果榨汁機,但是編譯器只做類型檢查,Juicer[Apple]類型不能接受其他水果
println(appleJuicer.accept(Orange()))
榨汁機 is-a 榨蘋果汁機,因為榨汁機可以榨蘋果。
逆變難以理解的點就在於逆變考慮的是函數的功能,而不是函數具體的參數。
參數傳參原則上都可以支持逆變,因為對於純函數而言,參數值並不可變。
再舉一個例子,Java8 中stream的map方法需要的參數就是一個函數:
// map方法聲明
<R> Stream<R> map(Function<? super T, ? extends R> mapper);
// 此時方法的參數就是T,我們傳遞的mapper的入參可以為T的父類, 因為mapper支持參數逆變
// 如下程式可以運行
// 你可以對任意一個Stream<T>流使用map(Object::toString),因為在Java中所有類都繼承自Object。
Stream.of(1, 2, 3).map(Object::toString).forEach(System.out::println);
問題可以再複雜一點,如果函數的參數為集合類型,還可以支持逆變嗎?
當然可以,如前所述,逆變考慮的是函數的功能,傳入一個更為一般的函數也可以處理具體的問題。
// Scala中可以使用 ::: 運算符合併兩個List, 下一行是List中對方法:::的聲明
// def ::: [B >: A](prefix: List[B]): List[B]
// 這個方法在Java很難實現,你可以看看ArrayList::addAll的參數, 然後想想曲線救國的方案,下一篇文章我會詳細討論
// usage
val list: List[Fruit] = List(Apple()) ::: (List(Fruit("水果")))
println(list)
// output: List(Playground$Apple@74046e99, Playground$Fruit@8f0fecd)
總結一下:函數的入參可以支持逆變,即參數的繼承關係和函數的繼承關係相反,逆變的函數更通用。
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Effective Java中提出的PECS法則,Provider-extends, Consumer-super,這個法則和本文所說的協變、逆變又有什麼關係呢?
其實PECS法則從使用角度實現了許多泛型方法,下一篇文章再詳細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