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組 一維數組 聲明 分配空間 可以在聲明的同時分配空間,分配空間之後數組中才能放數據,數組元素都是通過下標來訪問,聲明數組的同時賦值時不能指定數組長度; foreach: 二維數組 聲明並分配空間: 在定義二維數組時可以只指定行的個數,然後再為每一行分別指定列的個數,若每行列數不同,則創建的是不規 ...
數組
一維數組
- 聲明
數據類型[] 數組名;
數據類型 數組名[];
- 分配空間
數組名 = new 數據類型 [數組長度];
- 可以在聲明的同時分配空間,分配空間之後數組中才能放數據,數組元素都是通過下標來訪問,聲明數組的同時賦值時不能指定數組長度;
foreach:
for(元素類型 元素變數:遍歷對象){ 執行的代碼; };
二維數組
- 聲明並分配空間:
數據類型[][] 數組名 = new 數據類型 [行的個數][列的個數];
在定義二維數組時可以只指定行的個數,然後再為每一行分別指定列的個數,若每行列數不同,則創建的是不規則的二維數組;
方法
- 定義語法:
訪問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參數列表){ 方法體; };
- 分類:
- 無參無返回值方法;
- 無參帶返回值方法;
- 帶參無返回值方法;
- 帶參帶返回值方法;
- 調用方法:
對象名.方法名()
- 調用帶參方法時,必須保證實參的數量,類型,順序和形參一一對應;
- 調用方法時,實參不需要指定數據類型;
- 方法的參數既可以是基本數據類型,也可以是引用數據類型,當有多個參數時,多個參數間以逗號分割;
- 重載:在同一個類中,方法名相同,方法參數個數、順序或類型不同稱為方法的重載,與方法的修飾符或返回值無關係;
類與對象
- 類是模子,確定對象將擁有的特征(屬性)和行為(方法),特點:類是對象的類型,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一組對象的集合;
- 定義類的步驟:
- 定義類名;
- 編寫類的屬性;
- 編寫類的方法;
- 使用對象的步驟:
- 創建對象:
類名 對象名 = new 類名();
- 使用對象:
引用對象的屬性:對象名.屬性;
- 創建對象:
成員變數與局部變數
- 成員變數:在類中定義,用來描述對象將要有什麼,既可被本類的方法使用,還能供其他類的方法使用;
- 局部變數:在類的方法中定義,在方法中臨時保存數據,只能在當前方法中使用;
- 區別:
- 局部變數作用域僅限於定義它的方法,成員變數的作用域在整個類內部都是可見的;
- 成員變數有初始值,但局部變數未賦予初始值;
- 不同方法中可以有同名局部變數,同一方法中,不允許有同名局部變數;
- 兩者重名時,局部變數優先順序更高;
構造方法
- 使用new+構造方法,創建一個新對象;
- 構造方法是定義在Java類中的一個用來初始化對象的方法,構造方法與類同名且無返回值;
- 當無指定構造方法時,系統會自動添加無參的構造方法;
- 當有指定構造方法,無論是有參、無參的構造方法,都不會自動添加無參的構造方法;
- 構造方法的重載:方法名相同,但參數不同的多個方法,調用時會自動根據不同的參數選擇相應方法;
- 構造方法不但可以給對象的屬性賦值,還可以保證給對象的屬性賦一個合理的值;
static
- static修飾的成員稱為靜態成員或類成員,屬於整個類所有,而不是某個對象所有,即被類的所有對象所共用。靜態成員可以使用類名直接訪問,也可以使用對象名進行訪問,static可以修飾變數、方法和代碼塊;
- 靜態成員屬於整個類,當系統第一次使用該類時,就會為其分配記憶體空間直到該類別卸載才會進行資源回收;
- static修飾的方法稱為靜態方法或類方法,靜態方法中可以直接調用同類中的靜態成員,但不能直接調用非靜態成員,如果想要在靜態方法中調用非靜態變數,可以通過創建類的對象,然後通過對象來訪問非靜態變數;
public class HelloWorld{
String name = "村雨";
static String hobby = "basketball";
public stat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姓名" + name);
System.out.println("愛好" + hobby);
}
}
- 普通成員方法中,可以直接訪問同類的非靜態變數和靜態變數;
靜態方法中不能直接調用非靜態方法,需要通過對象來訪問非靜態方法;
靜態初始化塊只在類載入時執行,且只執行一次,同時靜態初始化塊只能給靜態變數複製,不能初始化普通的成員變數;
面向對象特點
封裝
- 概念:將類的某些信息隱藏在類內部,不允許外部程式直接訪問,而是通過該類提供的方法來實現對隱藏信息的操作和訪問;
- 好處:只能通過規定的方法訪問數據,隱藏類的實例細節,方便修改和實現;
- 實現步驟:
- 修改屬性可見性,設為private;
- 創建getter/setter方法用於屬性讀寫;
- 在getter/setter方法中加入屬性控制語句,對屬性值的合法性進行判斷;
繼承
- Java中是單繼承;
- 優點:
- 子類擁有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
- 實現代碼復用;
- 重寫:返回值類型,方法名,參數類型及個數都要與父類繼承的方法相同,才叫方法的重寫;
- 繼承的初始化順序
- 初始化父類再初始化子類;
- 先執行初始化對象中屬性,再執行構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 final
- 修飾類,則該類不允許被繼承;
- 修飾方法,則該方法不允許被覆蓋(重寫);
- 修飾屬性:則該類屬性不會進行隱式初始化(類的初始化屬性必須有值)活在構造方法中賦值(但只能選其一);
- 修飾變數,則該變數的值只能賦一次值,即變為常量;
- super
- 子類構造過程中必須調用父類構造方法;
- 若子類構造方法中既沒有顯示調用父類構造方法,而父類有沒有無參的構造方法,則編譯出錯;
- 若顯式調用構造方法,必須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
- 若子類構造方法中未顯示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則系統預設調用父類無參的構造方法;
- equals()方法:比較的是對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塊記憶體地址;
多態
- 引用多態
- 父類引用可以指向本類對象;
- 父類引用可以指向子類對象;
- 方法多態
- 創建本類對象時,調用的方法為本類方法;
- 創建子類對象時,調用的方法為子類重寫的方法或者繼承的方法;
- 引用類型轉換
- 向上類型轉換(隱式/自動類型轉換),是小類型到大類型的轉換,無風險;
- 向下類型轉換(強制類型轉換),是大類型到小類型,存在風險;
- instanceof運算符,用來解決引用對象的類型,避免類型轉換的安全性問題;
包
- 作用:
- 管理Java文件;
- 解決同名文件衝突;
- 必須放在Java源程式的第一行,包名間可以使用
.
號隔開; - 系統中的包
- java.(功能).(類)
- java.lang.(類) 包含Java語言基礎的類;
- java.util.(類) 包含Java語言中各種工具類;
- java.io.(類) 包含輸入、輸出相關功能的類;
修飾符
內部類
- 定義:定義在另一個類裡面的類,與之對應,包含內部類的類被稱為外部類;
- 作用
- 提供更好的封裝,可把內部類隱藏在外部類之內,不允許同一個包中的其他類訪問該類;
- 內部類的方法可以直接訪問外部類的所有數據,包括私有的數據;
- 內部類所實現的功能使用外部類同樣可以實現,只是有時使用內部類更方便;
- 分類
- 成員內部類;
- 靜態內部類;
- 方法內部類;
- 匿名內部類;
- 調用方式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 test = new Test();
Demo demo = test.new Demo();
}
}
內部類 對象名 = 外部類對象.new 內部類();
- 內部類中方法可以直接訪問外部類中的數據,而不受訪問控制符的影響,但外部類是不能使用內部類的成員和方法;
若外部類和內部類具有相同的成員變數或方法,內部類預設訪問自己的成員變數或方法,若要訪問外部類的成員變數,可以使用this關鍵字;
- 靜態內部類
- 特點
- 靜態內部類不能直接訪問外部的非靜態成員,通過
new 外部類().成員
的方式訪問; - 若外部類的靜態成員與內部類的成員名稱相同,可通過“類名.靜態成員"訪問外部類的靜態成員;若外部類的靜態成員與內部類的成員名稱不同,則可通過"成員名"直接調用外部類的靜態成員;
- 創建靜態內部類的對象時,不需要內部類的對象,可直接創建
內部類 對象名 = new 內部類();
- 靜態內部類不能直接訪問外部的非靜態成員,通過
- 特點
方法內部類:內部類定義在外部類的方法中,方法內部類只在該方法的內部可見,即只能在該方法中使用,由於方法內部類不能在外部類的方法以外的地方使用,因此方法內部類不能使用訪問控制服和static修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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