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本次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接下來,小編預計用一周的時間,帶大家重新解讀二十三中設計模式。 ...
本文為本次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接下來,小編預計用一周的時間,帶大家重新解讀二十三中設計模式,如果你覺得本文對你有幫助的話,可以幫小編點一下“關註”,支持一下小編,謝謝!
一、設計模式的分類
總體來說設計模式分為三大類:
創建型模式,共五種:
- 工廠方法模式
- 抽象工廠模式
- 單例模式
- 建造者模式
- 原型模式。
結構型模式,共七種:
- 適配器模式
- 裝飾器模式
- 代理模式
- 外觀模式
- 橋接模式
- 組合模式
- 享元模式。
行為型模式,共十一種:
- 策略模式
- 模板方法模式
- 觀察者模式
- 迭代子模式
- 責任鏈模式
- 命令模式
- 備忘錄模式
- 狀態模式
- 訪問者模式
- 中介者模式
- 解釋器模式。
其實還有兩類:併發型模式和線程池模式。用一個圖片來整體描述一下:
二、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
開閉原則就是說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而是要擴展原有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為了使程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介面和抽象類等,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1、單一職責原則
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也就是說每個類應該實現單一的職責,如若不然,就應該把類拆分。
2、里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里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LSP是繼承復用的基石,只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軟體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覆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From Baidu 百科
歷史替換原則中,子類對父類的方法儘量不要重寫和重載。因為父類代表了定義好的結構,通過這個規範的介面與外界交互,子類不應該隨便破壞它。
3、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這個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內容:面向介面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時,不與具體類交互,而與具體類的上層介面交互。
4、介面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每個介面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現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將介面拆分。使用多個隔離的介面,比使用單個介面(多個介面方法集合到一個的介面)要好。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就是說: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說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應該將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內部,通過public方法提供給外部。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小的影響該類。
最少知道原則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類之間只要有耦合關係,就叫朋友關係。耦合分為依賴、關聯、聚合、組合等。我們稱出現為成員變數、方法參數、方法返回值中的類為直接朋友。局部變數、臨時變數則不是直接的朋友。我們要求陌生的類不要作為局部變數出現在類中。
6、合成復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則是儘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三、最後
本文作為本次系列文章的開篇,暫時講到這裡,從下一篇開始,我將詳細介紹Java種23種設計模式的概念,應用場景等情況,並結合他們的特點及設計模式的原則進行分析。
對本系列內容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幫小編點一下“關註”,支持一下小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