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初始化器: 對象在創建過程中也可以使用對象初始化器完成“屬性的初始化” 註意: 屬性之間使用”,“分割。 只能在.NET3.0及其以後版本中才能使用 與構造函數一樣具有感知 對象初始化器與構造方法(函數)的異同點: 相同點:都能夠完成對象屬性的初始化 不同點: 對象的銷毀: 基本數據類型與引用類 ...
對象初始化器:
對象在創建過程中也可以使用對象初始化器完成“屬性的初始化”
Student stu =new Student(){ StudentId=1001, StudentName="張三", Age=18 };
註意:
屬性之間使用”,“分割。
只能在.NET3.0及其以後版本中才能使用
與構造函數一樣具有感知
對象初始化器與構造方法(函數)的異同點:
相同點:都能夠完成對象屬性的初始化
不同點:
- 構造函數具有強制性,而對象初始化器沒有強制性
- 前者只能完成屬性的初始化,而構造函數可以完成任何需要的初始化工作,如對象創建時讀取文件等
- 對象初始化器是在創建對象的時候使用,而構造方法是寫在類裡面
- 構造函數在.net1.0版本就有,而對象初始化器只在.net3.0以上版本才有
對象的銷毀:
基本數據類型與引用類型特點總結:
基本數據類型(值類型):
值類型變數傳遞時,將自己複製一份
引用數據類型(對象類型):
引用類型變數傳遞時,將自己呢記憶體地址賦值給新變數
ref關鍵字:
out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