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學Java時,可能會經常碰到下麵的代碼: 1 String str1 = new String("hello"); 2 String str2 = new String("hello"); 3 4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5 System.out.prin ...
在初學Java時,可能會經常碰到下麵的代碼:
1 String str1 = new String("hello");
2 String str2 = new String("hello");
3
4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5 System.out.println(str1.equals(str2));
為什麼第4行和第5行的輸出結果不一樣?==和equals方法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如果在初學Java的時候這個問題不弄清楚,就會導致自己在以後編寫代碼時出現一些低級的錯誤。今天就來一起瞭解一下==和equals方法的區別之處。
一.關係操作符“==”到底比較的是什麼?
下麵這個句話是摘自《Java編程思想》一書中的原話:
“關係操作符生成的是一個boolean結果,它們計算的是操作數的值之間的關係”。
這句話看似簡單,理解起來還是需要細細體會的。說的簡單點,==就是用來比較值是否相等。下麵先看幾個例子:
public class Main {
/**
* @param arg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Auto-generated method stub
int n=3;
int m=3;
System.out.println(n==m);
String str = new String("hello");
String str1 = new String("hello");
String str2 = new String("hello");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str1 = str;
str2 = str;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
}
輸出結果為 true false true
n==m結果為true,這個很容易理解,變數n和變數m存儲的值都為3,肯定是相等的。而為什麼str1和str2兩次比較的結果不同?要理解這個其實只需要理解基本數據類型變數和非基本數據類型變數的區別。
在Java中游8種基本數據類型:
-
浮點型:float(4 byte), double(8 byte)
-
整型:byte(1 byte), short(2 byte), int(4 byte) , long(8 byte)
-
字元型: char(2 byte)
-
布爾型: boolean(JVM規範沒有明確規定其所占的空間大小,僅規定其只能夠取字面值”true”和”false”)
對於這8種基本數據類型的變數,變數直接存儲的是“值”,因此在用關係操作符==來進行比較時,比較的就是 “值” 本身。要註意浮點型和整型都是有符號類型的,而char是無符號類型的(char類型取值範圍為0~2^16-1).
也就是說比如:
int n=3;
int m=3;
變數n和變數m都是直接存儲的”3″這個數值,所以用==比較的時候結果是true。
而對於非基本數據類型的變數,在一些書籍中稱作為 引用類型的變數。比如上面的str1就是引用類型的變數,引用類型的變數存儲的並不是 “值”本身,而是於其關聯的對象在記憶體中的地址。比如下麵這行代碼:
String str1;
這句話聲明瞭一個引用類型的變數,此時它並沒有和任何對象關聯。
而 通過new String(“hello”)來產生一個對象(也稱作為類String的一個實例),並將這個對象和str1進行綁定:
str1= new String("hello");
那麼str1指向了一個對象(很多地方也把str1稱作為對象的引用),此時變數str1中存儲的是它指向的對象在記憶體中的存儲地址,並不是“值”本身,也就是說並不是直接存儲的字元串”hello”。這裡面的引用和C/C++中的指針很類似。
因此在用==對str1和str2進行第一次比較時,得到的結果是false。因此它們分別指向的是不同的對象,也就是說它們實際存儲的記憶體地址不同。
而在第二次比較時,都讓str1和str2指向了str指向的對象,那麼得到的結果毫無疑問是true。
二.equals比較的又是什麼?
equals方法是基類Object中的方法,因此對於所有的繼承於Object的類都會有該方法。為了更直觀地理解equals方法的作用,直接看Object類中equals方法的實現。
該類的源碼路徑為:C:\Program Files\Java\jdk1.6.0_14的src.zip 的java.lang路徑下的Object.java(視個人jdk安裝路徑而定)。
下麵是Object類中equals方法的實現:
很顯然,在Object類中,equals方法是用來比較兩個對象的引用是否相等,即是否指向同一個對象。
但是有些朋友又會有疑問了,為什麼下麵一段代碼的輸出結果是true?
public class Main {
/**
* @param arg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Auto-generated method stub
String str1 = new String("hello");
String str2 = new String("hello");
System.out.println(str1.equals(str2));
}
}
要知道究竟,可以看一下String類的equals方法的具體實現,同樣在該路徑下,String.java為String類的實現。
下麵是String類中equals方法的具體實現:
可以看出,String類對equals方法進行了重寫,用來比較指向的字元串對象所存儲的字元串是否相等。
其他的一些類諸如Double,Date,Integer等,都對equals方法進行了重寫用來比較指向的對象所存儲的內容是否相等。
總結來說:
1)對於==,如果作用於基本數據類型的變數,則直接比較其存儲的 “值”是否相等;
如果作用於引用類型的變數,則比較的是所指向的對象的地址
2)對於equals方法,註意:equals方法不能作用於基本數據類型的變數
如果沒有對equals方法進行重寫,則比較的是引用類型的變數所指向的對象的地址;
諸如String、Date等類對equals方法進行了重寫的話,比較的是所指向的對象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