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進階 對象,名字以及綁定 1、一切皆對象 哲學: Python中一切皆對象 1.1 數據模型 對象,值以及類型 對象是 對數據的抽象。 程式中所有的數據都是對象或對象之間的關係表示的。(在某種意義上,為順應馮·諾依曼“存儲式電腦”的模型, 中的代碼也是對象。) 中每一個對象都有一個身份 ...
Python進階 - 對象,名字以及綁定
1、一切皆對象
Python
哲學:
Python中一切皆對象
1.1 數據模型-對象,值以及類型
對象是Python
對數據的抽象。Python
程式中所有的數據都是對象或對象之間的關係表示的。(在某種意義上,為順應馮·諾依曼“存儲式電腦”的模型,Python
中的代碼也是對象。)
Python
中每一個對象都有一個身份標識,一個值以及一個類型。對象創建後,其身份標識絕對不會改變;可以把身份標識當做對象在記憶體中的地址。is
操作符比較兩個對象的身份標識;id()
函數返回表示對象身份標識的整數。
CPython實現細節: 在CPython
解釋器的實現中,id(x)
函數返回存儲x
的記憶體地址
對象的類型決定了對象支持的操作(例如,對象有長度麽?),同時也決定了該類型對象可能的值。type()
函數返回對象的類型(這個類型本身也是一個對象)。與其身份標識一樣,對象的類型也是不可改變的[1]。
一些對象的值可以改變。可改變值的對象也稱作可變的(mutable);一旦創建,值恆定的對象也叫做 不可變的(immutable)。(當不可變容器對象中包含對可變對象的引用時,可變對象值改變時,這個不可變容器對象值也被改變了;然而,不可變容器對象仍被認為是不可變的,因為對象包含的值集合確實是不可改變的。因此,不可變性不是嚴格等同於擁有不可變的值,它很微妙。) (譯註:首先不可變容器對象的值是一個集合,集合中包含了對其他對象的引用;那麼這些引用可以看做地址,即使地址指向的內容改變了,集合中的地址本身是沒有改變的。所以不可變容器對象還是不可變對象。) 對象的可變性取決於其類型;例如,數字,字元串和元組是不可變的,但字典和列表是可變的。
對象從不顯式銷毀;當對象不可達時會被垃圾回收(譯註:對象沒有引用了)。一種解釋器實現允許垃圾回收延時或者直接忽略——這取決於垃圾回收是如何實現的,只要沒有可達對象被回收。
CPython實現細節: CPython
解釋器實現使用引用計數模式延時探測迴圈鏈接垃圾,這種方式可回收大多數不可達對象,但並不能保證迴圈引用的垃圾被回收。查看gc
模塊的文檔瞭解控制迴圈垃圾回收的更多信息。其他解釋器實現與CPython
不同,CPython
實現將來也許會改變。因此不能依賴垃圾回收器來回收不可達對象(因此應該總是顯式關閉文件對象。)。
需要註意,使用工具的調試跟蹤功能可能會導致應該被回收的對象一直存活,使用try
...
except
語句捕獲異常也可以保持對象的存活。
一些對象引用瞭如文件或者視窗的外部資源。不言而喻持有資源的對象被垃圾回收後,資源也會被釋放,但因為沒有機制保證垃圾回收一定會發生,這些資源持有對象也提供了顯式釋放外部資源的方式,通常使用close()
方法。強烈推薦在程式中顯式釋放資源。try
...
finally
語句和with
語句為釋放資源提供了便利。
一些對象包含對其他對象的引用,這些對象被稱作 容器。元組,列表和字典都是容器。引用的容器值的一部分。大多數情況下,談論容器的值時,我們暗指容器包含的對象值集合,而不是對象的身份標識集合;然而,談論容器的可變性時,我們暗指容器包含的對象的身份標識。因此,如果不可變對象(如元組)包含對可變對象的引用,可變對象改變時,其值也改變了。
類型影響對象的絕大多數行為。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對象的身份標識的重要性也受到影響:對於不可變類型,計算新值的操作實際上可能會返回已存在的,值和類型一樣的對象的引用,然而對於可變對象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例如,語句a = 1; b = 1
執行之後,a
和b
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引用具有相同值得同一個對象,這取決於解釋器實現。但是語句c = []; d = []
執行之後,可以保證c
和d
會指向不同的,唯一的新創建的空列表。(註意 c = d = []
分配相同的對象給c
和d
)
Note: 以上翻譯自 《The Python Language References#Data model# Objects, values, types》 3.6.1版本。
1.2 對象小結
官方文檔已經對Python
對象做了詳細的描述,這裡總結一下。
對象的三個特性:
身份標識
唯一標識對象;不可變;CPython
解釋器實現為對象的記憶體地址。
操作:id()
,內建函數id()
函數返回標識對象的一個整數;is
比較兩個對象的身份標識。
示例:>>> id(1) 1470514832 >>> 1 is 1 True
類型
決定對象支持的操作,可能的值;不可變。
操作:type()
,內建函數返回對象的類型
示例:>>> type('a') <class 'str'>
值
數據,可變/不可變
操作:==
操作符用於比較兩個對象的值是否相等,其他比較運算符比較對象間大小情況。
示例:>>> 'python' 'python' >>> 1 == 2 False
可變與不可變:一般認為,值不可變的對象是不可變對象,值可變的對象是可變對象,但是要註意不可變集合對象包含可變對象引用成員的情況。
Python
中的對象:
# -*- coding: utf-8 -*-
# filename: hello.py
'a test module'
__author__ = 'Richard Cheng'
import sys
class Person(object):
''' Person class'''
def __init__(self, name, age):
self.name = name
self.age = age
def tset():
print(sys.path)
p = Person('Richard', 20)
print(p.name, ':', p.age)
def main():
tset()
if __name__ == '__main__':
main()
這段Python
代碼中有很多對象,包括hello
這個模塊對象,創建的Person
類對象,幾個函數如test
, main
函數對象,數字,字元串,甚至代碼本身也是對象。
2、名字即“變數”
幾乎所有語言中都有“變數”的說法,嚴格說來,Python
中的變數不應該叫變數,稱為名字更加貼切。
以下翻譯自 Code Like a Pythonista: Idiomatic Python # Python has "names"
2.1 其他語言有變數
其他語言中,為變數分配值就像將值放到“盒子”里。
int a = 1;
盒子a
現在有了一個整數1
。
為同一個變數分配值替換掉盒子的內容:
a =2;
現在盒子a
中放了整數2
將一個變數分配給另一個變數,拷貝變數的值,並把它放到新的盒子里:
int b = a;
b
是第二個盒子,裝有整數2的拷貝。盒子a
有一份單獨的拷貝。
2.2 Python有名字
Python
中,名字或者標識符就像將一個標簽捆綁到對象上一樣。
a = 1
這裡,整數對象1
有一個叫做a
的標簽。
如果重新給a
分配值,只是簡單的將標簽移動到另一個對象:
a = 2
現在名字a
貼到了整數對象2
上面。原來的整數對象1不再擁有標簽a
,或許它還存在,但是不能通過標簽a
訪問它了(當對象沒有任何引用時,會被回收。)
如果將一個名字分配給另一名字,只是將另一個名字標簽捆綁到存在的對象上:
b = a
名字b
只是綁定到與a
引用的相同對象上的第二個標簽而已。
雖然在Python
中普遍使用“變數”(因為“變數”是普遍術語),真正的意思是名字或者標識符。Python
中的變數是值得標簽,不是裝值得盒子。
2.3 指針?引用?名字?
C/C++
中有指針,Java
中有引用,Python
中的名字在一定程度上等同於指針和引用。
2.1節中其他語言的例子,也只是針對於它們的基本類型而言的,若是指針或者引用,表現也跟Python
的名字一樣。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瞭Python
將面向對象貫徹得更加徹底。
2.4 名字支持的操作
可以對一個變數做什麼?聲明變數,使用變數,修改變數的值。名字作為Python
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可以對它做的操作有:
- 定義;名字需要先定義才能使用,與變數需要先聲明一樣。
- 綁定:名字的單獨存在沒有意義,必須將它綁定到一個對象上。
- 重綁定:名字可以重新引用另一個對象,這個操作就是重綁定。
- 引用:為什麼要定義名字,目的是使用它。
3、綁定的藝術
名字以及對象,它們之間必然會發生些什麼。
3.1 變數的聲明
其他如C/C++
和Java
的高級語言,變數在使用前需要聲明,或者說定義。以下在Java
中聲明變數: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i = 0; // 先聲明,後使用
System.out.println(i); // 使用變數i
}
這樣,在可以訪問到變數i
所在作用域的地方,既可以使用i
了。還有其他聲明變數的方法麽?好像沒有了。
3.2 名字的定義
Python
中有多種定義名字的途徑,如函數定義,函數名就是引用函數對象的名字;類定義,類名就是指向類對象的名字,模塊定義,模塊名就是引用模塊對象的名字;當然,最直觀的還是賦值語句。
賦值語句
官方對賦值語句做了這樣的說明(地址):
Assignment statements are used to (re)bind names to values and to modify attributes or items of mutable objects.
即:
賦值語句被用來將名字綁定或者重綁定給值,也用來修改可變對象的屬性或項
那麼,我們關心的,就是賦值語句將名字和值(對象)綁定起來了。
看一個簡單的賦值語句:
a = 9
Python
在處理這條語句時:
- 首先在記憶體中創建一個對象,表示整數
9
:
- 然後創建名字
a
,並把它指向上述對象:
上述過程就是通過賦值語句的名字對象綁定了。名字首次和對象綁定後,這個名字就定義在當前命名空間了,以後,在能訪問到這個命名空間的作用域中可以引用該名字了。
3.3 引用不可變對象
定義完名字之後,就可以使用名字了,名字的使用稱為“引用名字”。當名字指向可變對象和不可變對象時,使用名字會有不同的表現。
a = 9 #1
a = a + 1 #2
語句1執行完後,名字a
指向表示整數9
的對象:
由於整數是不可變對象,所以在語句2處引用名字a
,試圖將表示整數9
的對象 + 1
,但該對象的值是無法改變的。因此就將該對象表示的整數值9
加1
,以整數10
新建一個整數對象:
接下來,將名字a
重綁定
到新建對象上,並移除名字對原對象的引用:
使用id()
函數,可以看到名字a
指向的對象地址確實發生了改變:
>>> a = 9
>>> id(a)
1470514960
>>> a = a + 1
>>> id(a)
1470514976
3.4 引用可變對象
3.4.1 示例1:改變可變對象的值
可變對象可以改變其值,並且不會造成地址的改變:
>>> list1 = [1]
>>> id(list1)
42695136
>>> list1.append(2)
>>> id(list1)
42695136
>>> list1
[1, 2]
>>>
執行語句list1 = [1]
,創建一個list
對象,並且其值集中添加1
,將名字list1
指向該對象:
執行語句list1.append(2)
,由於list
是可變對象,可以直接在其值集中添加2
:
值得改變並沒有造成list1
引用的對象地址的改變。
3.4.2 示例2:可變對象迴圈引用
再來看一個比較“奇怪”的例子:
values = [1, 2, 3]
values[1] = values
print(values)
一眼望去,期待的結果應該是
[1, [1, 2, 3], 3]
但實際上結果是:
[1, [...], 3]
我們知道list
中的元素可以是各種類型的,list
類型是可以的:
3.4.3 示例3:重綁定可變對象
觀察以下代碼段:
>>> list1 = [1]
>>> id(list1)
42695136
>>> list1 = [1, 2]
>>> id(list1)
42717432
兩次輸出的名字list1
引用對象的地址不一樣,這是因為第二次語句list 1 = [1, 2]
對名字做了重綁定:
3.5 共用對象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字引用同一個對象時,我們稱這些名字共用對象。共用的對象可變性不同時,表現會出現差異。
3.5.1 共用不可變對象
函數attempt_change_immutable
將參數i
的值修改為2
def attempt_change_immutable(i):
i = 2
i = 1
print(i)
attempt_change_immutable(i)
print(i)
Output:
1
1
如果你對輸出不感到意外,說明不是新手了 ^_^。
- 首先,函數的參數
i
與全局名字i
不是在同一命名空間中,所以它們之間不相互影響。 - 調用函數時,將兩個名字
i
都指向了同一個整數對象。 - 函數中修改
i
的值為2
, 因為整數對象不可變,所以新建值為2
的整數對象,並把函數中的名字i
綁定到對象上。 - 全局名字
i
的綁定關係並沒有被改變。
值得註意的是,這部分內容與命名空間和作用域有關係,另外有文章介紹它們,可以參考。
3.5.2 共用可變對象
函數attempt_change_mutable
為列表增加字元串。
def attempt_change_mutable(list_param):
list_param.append('test')
list1 = [1]
print(list1)
attempt_change_mutable(list1)
print(list1)
output:
[1]
[1, 'test']
可以看到函數成功改變了列表list1
的值。傳遞參數時,名字list_param
引用了與名字list1
相同的對象,這個對象是可變的,在函數中成功修改了對象的值。
首先,名字list_param
與名字list1
指向對象:
然後,通過名字list_param
修改了對象的值:
最後,這個修改對名字list1
可見。
4、其他說明
待續。。。
參考
- The Python Language References#Data model# Objects, values, types
- Python的名字綁定
- Python一切皆對象
- Code Like a Pythonista: Idiomatic Python
- python基礎(5):深入理解 python 中的賦值、引用、拷貝、作用域
腳註
[1] 在特定的控制條件下,改變對象的類型是可能的。但不是一種明智的做法,如果處理不當的話,會發生一些奇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