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大話設計模式》 一、單一職責原則(SRP) 定義: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解釋:如果一個類承擔的職責過多,就等於是把這些職責耦合在一起,一個職責的變化可能會削弱或者抑制這個類完成其他職責的能力。 這種耦合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變化發生時,設計會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壞。 ...
參考文獻:《大話設計模式》
一、單一職責原則(SRP)
- 定義: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 解釋:如果一個類承擔的職責過多,就等於是把這些職責耦合在一起,一個職責的變化可能會削弱或者抑制這個類完成其他職責的能力。
這種耦合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變化發生時,設計會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壞。
在軟體設計過程中,應該發現職責並把這些職責相互分離,如果能夠想到多於一個的動機去改變一個類,那麼就應該考慮類的職責分離。
二、開放-封閉原則
- 定義:軟體實體(類、模塊、函數等等)應該可以擴展,但不可以修改。對於擴展是開放的,對於修改是封閉的。
- 解釋:開放-封閉原則的指導思想為面對需求,對程式的改動是通過新增代碼進行的,而不是更改現有的代碼。
但無論模塊多麼“封閉”都會存在一些使之無法完全封閉的變化。
既然無法做到完完全全的封閉,在設計的時候必須猜測最有可能發生變化種類,然後構造抽象來隔離這些變化。
開發人員應該僅對程式中出現的頻繁變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而且拒絕不成熟的抽象與抽象本身同樣重要。
三、里氏代換原則
- 定義:一個軟體實體如果使用的是一個父類的話,那麼一定適用於其子類,而且它察覺不出父類對象與子類對象的區別。
簡單說就是子類型必須能夠替換掉它們的父類型
- 解釋:只有當子類可以替換掉父類,軟體的功能不受影響時,父類才能被真正的復用,子類也能夠在父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
正是因為這個原則,才使得繼承復用成為了可能。
四、依賴倒轉原則
- 定義: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兩者都應該依賴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 解釋:下圖為高層模塊依賴低層模塊
下圖為高層模塊、低層模塊都依賴介面
依賴倒轉原則是面向對象程式設計的標誌,不論使用哪種語言,如果編寫時考慮的都是針對抽象編程而不是針對細節編程
(即程式中所有的依賴關係都是終止於抽象類或者介面)那便是面向對象設計,反之則是面向過程設計。
五、迪米特法則(最少知識法則)
- 定義:如果兩個類不必彼此通信,那麼這兩個類就不應該發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個類需要調用另外一個類的方法時,可以通過第三者轉發這個調用。
- 解釋:迪米特法則其根本思想是強調了類之間的松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