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問題描述 由於需要演示觸控操作,採購了SurfacePro,SurfacePro的推薦解析度為2736×1824,且預設縮放比例為200%,IE瀏覽器的預設縮放比例也是200%,這樣就導致右側出現了豎直滾動條。整個界面的高度是通過計算得出並控制的,按理來說不應該出現這個垂直方向的滾動條。 正常情 ...
0 問題描述
由於需要演示觸控操作,採購了SurfacePro,SurfacePro的推薦解析度為2736×1824,且預設縮放比例為200%,IE瀏覽器的預設縮放比例也是200%,這樣就導致右側出現了豎直滾動條。整個界面的高度是通過計算得出並控制的,按理來說不應該出現這個垂直方向的滾動條。
正常情況
滾動條
1 問題排查
由繁化簡,快速定位
為排除界面元素干擾,直接新建了一個乾乾凈凈的頁面,裡面除了引用了原頁面所使用的CSS外,只留了一個包含test文本的h1標簽。
<!DOCTYPE html> <html> <head> <link href="~/Content/css/bootstrap.min.css" rel="stylesheet"> <link href="~/Content/css/font-awesome.css" rel="stylesheet"> <link href="~/Content/css/animate.css" rel="stylesheet"> <link href="~/Content/css/style.css" rel="stylesheet"> <link href="~/Content/plugins/ligerUI/skins/Aqua/css/ligerui-all.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 <link href="~/Content/plugins/ztree/zTreeStyle/zTree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 </head> <body> <h1>test</h1> </body> </html>
對於這樣一個頁面,在SurfacePro的高解析度,200%縮放比例下仍然會出現滾動條,進一步定位,逐條刪除上方的css樣式引用,發現當刪除bootstrap.min.css的時候,滾動條就神奇的消失了,至此可以判斷肯定是因為bootstrap的樣式引起的。但具體是什麼原因,經過F12查看,排查字體、Margin等各種設置,均沒有找到答案。
折半查找,逐一過濾
無奈下只好採用最原始粗暴,也是最簡單有效的折半查找排除法,無法是需要稍微耗費時間與耐心,查看bootstrap.css文件,一共7000多行,我們直接刪除大概前3500位置的css樣式,如果問題解決了,就說明問題出在前3500行的樣式中,如果問題沒解決,則可以肯定問題出在後面3500行樣式中,然後同樣對後面3500行取前1750行做刪除或註釋處理,進一步定位,如此反覆,終於確定了問題所在。大致在6800行處有這麼一句樣式:
@-ms-viewport { width: device-width; }
註釋掉,問題解決。
2 Viewport 與 device-width
既然找到了問題所在,難免要探究一下Viewport與device-width究竟是幹嘛的,有什麼用處,為什麼會引起這種問題。以下為網路上找到的解釋。
Viewport
viewport,翻譯為視口,也即可視區域的大小,PC端通過 window.innerWidth
和 window.innerHeight
獲取。
html元素也即文檔的寬度,來自於viewport的寬度,在PC端要加上滾動條的寬度才會與viewport的寬度一樣。因此,文檔的寬度最終來自於viewport的寬度,PC端通過 window.innerWidth
獲取。
而在移動端,情況將變得複雜。
首先,上面提到文檔的寬度來自於viewport的寬度,我們把這個viewport稱為layout viewport,因為它和佈局有關。在手機上面,因為手機的屏幕很小,當初iphone發佈時,為了顯示完整的桌面網頁,就把給layout viewport設置了一個980px的值。手機上,可以通過 document.documentElement.clientWidth
來獲取,我在安卓手機上測試也是980px。
但是這樣顯示網頁,那網頁的字體、元素都很小,小到打開這樣一個網頁,首先要做的就是放大頁面。為了提高可讀性,Apple允許通meta標簽來設置layout viewport的寬度,也即文章開頭的那行代碼。
但是,device-width又是什麼呢?
第一代iphone的解析度為320*480,屏幕尺寸為3.5寸。當時把layout viewport設置成與瀏覽器寬度一樣(而手機上瀏覽器寬度與手機屏幕寬度一樣)時,不用每次打開網頁放大了,而且顯示的字體與桌面上差不多,可讀性很好。因此就定義了一個device-width,即是手機的屏幕解析度,此時device翻譯為“設備”還合適。
但是第二代iphone發佈時,屏幕的解析度變成了480*960,而屏幕尺寸仍然為3.5寸,如果device-width仍然為手機的屏幕解析度寬度,那麼字體將會比第一代小很多。所以,維持device-width的值不變將會是個很好得選擇,能與前面相容。也因此,iphone上的device-width的值一直為320,只不過device再表示“設備”已經不合適了,實際上代表的是一個中間層。而Android也採用了這一概念,其device-width的值為360的多,360=540/1.5,360=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