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目錄 (續上小節) 3. 分壓偏置 前面的“改進型固定偏置”電路,雖然情況比原始的固定偏置電路好了一點,但還是不太理想,於是人們又設計出了性能更加穩定的分壓偏置(voltage-divider bias configuration)電路,如下圖所示: 圖3-6.06 分壓偏置電路的穩定性非常完美 ...
(續上小節)
3. 分壓偏置
前面的“改進型固定偏置”電路,雖然情況比原始的固定偏置電路好了一點,但還是不太理想,於是人們又設計出了性能更加穩定的分壓偏置(voltage-divider bias configuration)電路,如下圖所示:
圖3-6.06
分壓偏置電路的穩定性非常完美,放大繫數β的變化對輸出靜態工作點IC和VCE幾乎沒有什麼影響,我們在下麵的分析中可以驗證這一點。
對於分壓偏置的輸入端分析,有“近似分析”和“精確分析”兩種方法,一般在實際工程應用中,“近似分析”法基本就夠用了,但是“精確分析”法你也是需要掌握的。對於學習來說,仔細揣摩和比較這兩種方法,可以增強你對模擬電路關於什麼時候可以作簡化的直覺。
(1) 近似分析法
● 輸入靜態工作點:
我們將分壓偏置的共射放大電路重畫於下,在直流分析(靜態分析)時,可將動態輸入電壓vi視為0。
圖3-6.07
上圖中,由於IB為微安級,而I1和I2都為毫安級,因此,可以近似認為:I1≈I2。
作瞭如上近似後,基極B點的電壓VB就很好算了,就是RB1和RB2對VCC的分壓:
而E點電壓VE即為:
至於IB,由於我們剛纔已經將IB近似為0了,故這裡IB就無法再計算了。好在近似分析法中,即使我們不計算IB,也不影響後面的“輸出靜態工作點”的計算。
● 輸出靜態工作點:
由於在近似分析法中,IB已經近似為0,就不能用IC=β IB這個公式來計算IC了。我們需要用別的方法來計算IC,看下圖:
圖3-6.08
在剛纔的輸入分析中,我們已經算得VE:
而IE即為:
我們再近似認為:IC≈IE,即可得到:
然後VCE即為:
(2) 精確分析法
在精確分析法中,不再將IB近似為0,而是列出詳盡的迴路方程,然後進行數值解,如下圖所示:(VBE仍簡化為0.7V)
圖3-6.09
對於上面的電路圖,我們可以列出若幹方程硬算,也可以藉助一些電路等效化簡方法巧妙地減少手算工作量,兩者結果是一樣的。下麵分別予以介紹:
● 硬核計算:
對於上圖,主要的電流關係式和主要的電壓關係式為:
我們可以分別列出I1、I2、VE的歐姆定律計算式:
將它們代入上面的主電流、電壓關係式可得:
在上面這個方程組中,僅含有VB和IB兩個未知變數。耐心一點、按部就班地一步步推算,是可以解出IB和VB的,IB最終可解得為:
解出IB後,用IC=β IB的關係式,可以很方便地求出輸出端的靜態工作點IC和VCE,這裡就不再重覆寫了。
● 電路等效化簡後計算:
上面的方程組,看上去好像不算太複雜,但其實真的算起來,還是有一點工作量的(至少我用了三大張紙)。而且在解方程時把各個量顛來倒去地抄寫,很容易出錯。所以,一般在做電路計算時,會先考慮一下電路能不能化簡,把電路儘量化簡成等效的最簡單形式,這樣最終列出的方程就會比較簡單,解起來也不太會出錯。
電路等效化簡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戴維南等效電路和諾頓等效電路,我們現在嘗試用戴維南等效電路的方法,對上面的圖3-6.09進行等效化簡:
對於輸入端的分析,從三極體的基極(B點)向左看,可以將B點左側的外部電路視為一個戴維南等效電路,如下圖所示:
圖3-6.10
對於上面做完戴維南等效的最右圖,列寫輸入側的KVL方程就很容易了:
解得IB為:
是不是要比上面的硬核計演算法要簡單很多?至於戴維南等效電壓VTH和戴維南等效電阻RTH就很好算啦,如下圖所示:
圖3-6.11
計算戴維南等效電壓VTH時,可將右側視為開路:
計算戴維南等效電阻RTH時,可將電壓源VCC視為短路:
然後再將VTH和RTH代入上面的IB,最終結果和前面硬算的結果是一致的。
案例3-6-2:分別用近似分析法和精確分析法,計算下圖分壓偏置電路的IB, IC, VCE。
圖3-6.a2
解:(1)近似分析法:
驗證:VCE > VCEsat,說明BJT工作於放大區的假設正確。
(2)精確分析法:
先計算戴維南等效電壓和電阻:
再將其代入IB計算式:
假設BJT工作於放大區:
驗證:VCE > VCEsat,說明BJT工作於放大區的假設正確。
比較:從上面兩種方法計算得到的IC和VCE來看,兩種演算法的結果非常接近,故知近似分析法在大部分情況下是可以對電路進行大致評估計算的,而且近似分析法不需要用到β參數,說明分壓偏置電路的靜態工作點基本不受β影響。
(3) 飽和條件
當VCE<VCEsat時,晶體管進入飽和區。因此,我們可以算出此時的集電極飽和電流ICsat,
當IC>ICsat時,晶體管進入飽和。
( end of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