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3設計模式 二、五大設計原則 1.開閉原則(OCP)含義:一個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2.單一職責原則(SRP)含義:就是對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變化的原因。所以在構造對象時,應該將對象的不同職責分離至多個類中,從而確保引起該類的變化的原因只有一個,使用這個原則可以提高內聚 ...
一、23設計模式
二、五大設計原則
1.開閉原則(OCP)
含義:一個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2.單一職責原則(SRP)
含義:就是對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變化的原因。
所以在構造對象時,應該將對象的不同職責分離至多個類中,從而確保引起該類的變化的原因只有一個,使用這個原則可以提高內聚,降低耦合度。
3.里氏替換原則(LSP)
含義:若對每個類S的對象O1,都存在一個類T的對象O2,使得所有針對T編寫的程式P,然後用O1替換O2後,程式P行為功能不發生變化,則S是T的子類。
該原則主要應用在繼承關係上,在實現繼承時,子類必須能替換掉他們的基類。
4.依賴倒置原則(DIP)
含義:高層模板不應該依賴底層模板,兩者應該依賴於抽象,而抽象不應該依賴於細節。
在模塊編程中要依賴抽象編程,不要依賴具體的細節編程,即針對介面編程,不要針對具體的實現編程。
5.介面隔離原則(ISP)
含義:不要強迫客戶依賴於他們不需要的方法,應該使用介面將兩者隔離。
再具體的編程過程中一個類對另一個類的依賴性應該當是建立在最小的介面上的。如果客戶端只需要某一些方法的話,那麼就應該向客戶端提供這些需要的方法,而不是提供不需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