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對象的設計中,我們應當遵循以下六大原則,只有掌握了這些原則,才能更好的理解設計模式。 1: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簡稱 :SRP) :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他變化的原因 2:介面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
在面向對象的設計中,我們應當遵循以下六大原則,只有掌握了這些原則,才能更好的理解設計模式。
1: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簡稱 :SRP) :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他變化的原因
2:介面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簡稱:ISP) :客戶端不應該依賴他不需要的介面
3:開閉原則(Open-Closed Principle 簡稱:OCP):軟體實體應對擴展開放,而對修改關閉
4: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簡稱:LSP):所有引用父類對象的地方能夠使用其子類的對象
5: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簡稱:DIP):抽象不應該依賴於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
6:迪米特原則(Law of Demeter 簡稱:LoD):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保持最小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