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了Java有一段時間了,自認為有一些基礎知識比較重要,因此記下來共用,不喜勿噴。 一、標識符 (1)定義:在Java語言中,凡是對類,方法,變數,包,參數等命名時,所使用的字元序列 (2)包含的內容:0-9、a-z、A-Z、&、_ (3)註意的規則:1.由字母、數字、下劃線和美元符號組成 2.不能 ...
學了Java有一段時間了,自認為有一些基礎知識比較重要,因此記下來共用,不喜勿噴。
一、標識符
(1)定義:在Java語言中,凡是對類,方法,變數,包,參數等命名時,所使用的字元序列
(2)包含的內容:0-9、a-z、A-Z、&、_
(3)註意的規則:1.由字母、數字、下劃線和美元符號組成
2.不能以數字開頭
3.區分大小寫
4.長度是無限制的(但建議不超過15個字元)
5.不能是Java的關鍵字和保留字
(4)命名的規範:1.駝峰式命名:a.類名:首字母大寫
b.方法名:首字母小寫
c.變數名:都是小寫
d.常量:都是大寫
e.包名:全部小寫(功能變數名稱倒過來寫 如:com.muke.demo)
2.見名知意
3.長度建議不超過15個字元
二、this關鍵字和super關鍵字
(1)this:
a.用於指定本類的對象,可以訪問本類的屬性和方法
b.用於指代本類的構造函數,用於構造函數之間的調用(必須要放在首行)
(2)super:
a.用於指定父類的對象,可以訪問父類的屬性和方法
b.用於指代父類的構造函數,用於構造函數之間的調用(必須要放在首行)
#:由於this和super用來指代構造函數是都必須要放在首行,所以它們此種情況下不能共存
三、重載與重寫
四、抽象類和普通類
(1)相同:都是用來描述事物的,都可以定義屬性、方法、構造方法
(2)不同: 1.普通類不能定義抽象方法,而抽象類可以
2.普通類可以實例化,但抽象類不可以
3.普通類中的方法可以不用重寫,但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必須要重寫
五、抽象類與介面
(1)聯繫:當抽象類中的方法都為抽象方法時,就變為了一個介面
(2)比較:A.抽象類用於繼承,並且是單繼承
介面用於實現,並且可以多實現
B.抽象類中可以定義非抽象方法,直接提供給子類使用
介面中都是抽象方法,必須要由子類去實現
------------好了,先寫這麼多,以後再接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