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變數 成員變數 類變數 Java局部變數 局部變數聲明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被執行的時候創建,當它們執行完成後,變數將會被銷毀; 訪問修飾符不能用於局部變數; 局部變數只在聲明它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可見; 局部變數是在棧上分配的。 局部變數沒 ...
- 局部變數
- 成員變數
- 類變數
Java局部變數
- 局部變數聲明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
-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被執行的時候創建,當它們執行完成後,變數將會被銷毀;
- 訪問修飾符不能用於局部變數;
- 局部變數只在聲明它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可見;
- 局部變數是在棧上分配的。
- 局部變數沒有預設值,所以局部變數被聲明後,必須經過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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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變數
- 實例變數聲明在一個類中,但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 當一個對象被實例化之後,每個實例變數的值就跟著確定;
- 實例變數在對象創建的時候創建,在對象被銷毀的時候銷毀;
- 實例變數的值應該至少被一個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引用,使得外部能夠通過這些方式獲取實例變數信息;
- 實例變數可以聲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後;
- 訪問修飾符可以修飾實例變數;
- 實例變數對於類中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是可見的。一般情況下應該把實例變數設為私有。通過使用訪問修飾符可以使實例變數對子類可見;
- 實例變數具有預設值。數值型變數的預設值是0,布爾型變數的預設值是false,引用類型變數的預設值是null。變數的值可以在聲明時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
- 實例變數可以直接通過變數名訪問。但在靜態方法以及其他類中,就應該使用完全限定名:Obe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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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import java.io.*; public class Employee{ // 這個成員變數對子類可見 public String name; // 私有變數,僅在該類可見 private double salary; //在構造器中對name賦值 public Employee (String empName){ name = empName; } //設定salary的值 public void setSalary(double empSal){ salary = empS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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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變數(靜態變數)
- 類變數也稱為靜態變數,在類中以static關鍵字聲明,但必須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 無論一個類創建了多少個對象,類只擁有類變數的一份拷貝。
- 靜態變數除了被聲明為常量外很少使用。常量是指聲明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類型的變數。常量初始化後不可改變。
- 靜態變數儲存在靜態存儲區。經常被聲明為常量,很少單獨使用static聲明變數。
- 靜態變數在程式開始時創建,在程式結束時銷毀。
- 與實例變數具有相似的可見性。但為了對類的使用者可見,大多數靜態變數聲明為public類型。
- 預設值和實例變數相似。數值型變數預設值是0,布爾型預設值是false,引用類型預設值是null。變數的值可以在聲明的時候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此外,靜態變數還可以在靜態語句塊中初始化。
- 靜態變數可以通過: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訪問。
- 類變數被聲明為public static final類型時,類變數名稱必須使用大寫字母。如果靜態變數不是public和final類型,其命名方式與實例變數以及局部變數的命名方式一致。
實例:
import java.io.*; public class Employee { //salary是靜態的私有變數 private static double salary; // DEPARTMENT是一個常量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DEPARTMENT = "開發人員";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alary = 10000; System.out.println(DEPARTMENT+"平均工資:"+salar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