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va程式的基本結構大體上可以分為包、類、main()主方法、標識符、關鍵字、語句和註釋等。 2、標識符和關鍵字區分大小寫。 3、主方法是應用程式的入口點,java程式是從該方法開始執行的,main是主方法的名稱,程式員不可以更改。 4、標識符 是一個名字,用來標識類名、變數名、方法名、數組名 ...
1、java程式的基本結構大體上可以分為包、類、main()主方法、標識符、關鍵字、語句和註釋等。
2、標識符和關鍵字區分大小寫。
3、主方法是應用程式的入口點,java程式是從該方法開始執行的,main是主方法的名稱,程式員不可以更改。
4、標識符 是一個名字,用來標識類名、變數名、方法名、數組名、文件名的有效字元序列。
5、標識符的命名規則:
(1)java語言的標識符由字母、數字、下劃線和美元符組成,第一個字元不能為數字。
非法:7word、5fox
(2)java 語言使用Unicode標準字元集,最多可以識別65535個字元。
(3)標識符不能是java的關鍵字和保留字。非法:this,goto;
(4)在java語音中標識符是區分大小寫的。
6、java中有8種基本數據類型,其中6種是數值類型,另外兩種是字元類型和布爾類型。
7、long型變數賦值時必須結尾加上L或l。
8、floating類型賦值時結尾必須加F或f,Double類型賦值時結尾可加D或d,也可以不加。
9、變數的命名規則:
(1)變數名必須是一個有效的標識符。
(2)變數名不能重覆。
(3)應該選擇有意義易於理解的單詞作為變數名。
10、在程式運行過程中一直不會改變的量稱為常量(constant),通常也稱為final變數。常量在整個程式中只能被賦值一次。
11、常量名通常使用大寫字母但不是必須的。
12、變數的有效範圍指程式代碼能夠訪問該變數的區域,根據變數能夠訪問的區域將變數分為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
13、成員變數在整個類中都有效,可分為靜態變數和實例變數。在成員變數前加static就是靜態變數,靜態變數的有效範圍可以誇類。
局部變數與成員變數名字相同時候,成員變數暫時失效,如果想調用成員變數,需要使用類名.靜態變數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