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星期開始系統地學習設計模式相關的知識,對每一個原則或者設計模式主要從下麵幾點分析學習: - 定義:簡單地描述其作用 - 解決問題:說明該原則或設計模式解決什麼限制條件下的問題。 - 結構圖:繪製相關例子的UML機構圖。 - 代碼示例:通過一個例子解釋該模式的實現方法。 - 優缺點:該模式的局限... ...
這兩個星期開始系統地學習設計模式相關的知識,對每一個原則或者設計模式主要從下麵幾點分析學習:
- 定義:簡單地描述其作用
- 解決問題:說明該原則或設計模式解決什麼限制條件下的問題。
- 結構圖:繪製相關例子的UML機構圖。
- 代碼示例:通過一個例子解釋該模式的實現方法。
- 優缺點:該模式的局限性。
參考資料:
此次學習主要依賴於下麵兩個技術網站:
設計模式Java版
Java學習助手
文章中出現的圖、代碼等大部分出自上述兩個參考資料,不作為本人的產物。
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義:
一個類只負責一個功能領域的職責;換句話說,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只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註意:
- 職責擴散是單一職責的挑戰,應在其擴散到不可控制之前進行代碼重構。
- 只有在邏輯足夠簡單或者方法數量足夠少,才能夠違反單一職責
- 單一職責的優點主要是:降低類的複雜度,提高類的可讀性和可維護性。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 在CustomerDataChart中定義了多種功能,例如資料庫連接、查詢顧客、顯示圖標多個職責。
- 可以將其進行分解成三個類,分別負責不同的職責。
開閉原則(Open-Closed Principle)
定義:
軟體實體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註意:
- 抽象化設計是開閉原則的關鍵:用抽象類構架框架,用實現擴展細節。
- 其它原則和設計模式的整體概括,該原則是主要目標。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 先前使用type作為顯示圖類型的判斷因數,如果新增一種圖,則需要修改ChartDisplay類,違反了向修改封閉的原則。
- 重新構建一個抽象類AbstractChart類,所有圖像顯示都需繼承實現抽象類,如果有新的顯示類只需要擴展一個新類,而不需要修改ChartDisplay類,符合向擴展開放的原則。
- 這個重構同時也符合依賴倒置的原則,使客戶端程式不需要依賴具體實現,而是依賴抽象。
- 但是這個重構需要客戶端知道所有顯示圖像類。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義:
所有引用基類(父類)的地方必需能夠透明地使用子類對象。
註意:
- 將一個基類替換成其子類,程式不會產生任何錯誤和異常;反之則不成立。
- 里氏代換原則要求不能破壞繼承體系,具體表現在:
- 子類應該實現父類的所有抽象方法,不要覆蓋父類的非抽象方法。
- 子類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當子類的方法重載父類的方法時,方法的前置條件(即方法的形參)要比父類方法的輸入參數更寬鬆。
- 當子類的方法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時,方法的後置條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類更嚴格。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 重構前,有大量的代碼重覆,如果增加新的用戶,則需要維護EmailSender。
- 重構後,利用里氏替換原則,能夠使用Customer基類的地方,都可以替換為其子類,方便擴展。
依賴倒置原則(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定義:
抽象不依賴於細節,細節依賴於抽象,針對介面編程。
註意:
- 在程式代碼中傳遞參數或者關聯關係式,儘量引用高層的抽象層類。即:使用介面和抽象類進行變數生命、參數類型生命、方法返回類型生命以及數據類型的轉換。
- 當一個對象和其它對象有依賴關係時,可以利用依賴註入的方法將類之間進行解耦。主要有三種:構造註入,Set方法和介面註入。
- 上述三個原則之間的關係:開閉是原則,里氏是基礎,依賴倒置是手段。
參考資料:
深入理解依賴註入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 重構前如果需要更改不同的DataConvertor就需要更改CustomerDAO的源碼。
- 重構後可以直接利用配置文件指定哪個類,並不需要修改代碼。
介面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定義:
使用多個專門的介面,而不是使用功能複雜的單一介面。
註意:
- 控制介面的粒度,介面不能太小,如果太小會導致系統中介面泛濫,不利於維護;介面也不能太大,太大的介面將違背介面隔離原則,靈活性較差,使用起來很不方便。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合成服用原則(Composite Resuse Principle)
定義:
又稱為組合/聚合復用原則(Composition/Aggregate Reuse Pinciple),儘量使用對象組合,而不是繼承來達到復用的目的。
註意:
- 組合/聚合可以降低類之間的耦合度,並且不會暴漏類的具體實現細節,稱為“黑箱復用”;如果是使用繼承機型復用,則會將實現細節暴漏給子類,破會系統的封閉性,如果基類變化,子類也隨之變化,不具有靈活性,稱為“白箱復用”。
- 一般來說,如果兩個類之間是"Has-A"關係,則使用組合/聚合;如果是"Is-A"關係,則使用繼承。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迪米特法則
定義:
一個軟體實體應當儘可能少地與其它實體發生相互作用。
註意:
- 可以直接相互的作用包括:
- 當前對象本身,this。
- 以參數形式傳入到當前對象方法中的對象。
- 當前對象的成員對象。
- 如果當前對象的成員對象是一個集合,那麼集合中的元素也都可以直接訪問。
- 當前對象創建的對象。
- 如果其它對象有相互耦合的情況,儘量採用第三者來降低耦合。
例子:
重構前:
重構後:
- 重構前各個實體相互作用關係複雜,不利於項目維護。
- 重構後將所有實體的操作和調用信息都交由Mediator進行中轉,利於軟體功能擴展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