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國際慣例,本文寫於本人使用《大話設計模式》一書學習設計模式的路上,適用於初學設計模式的道友交流之用,大神誤入,請留下您寶貴的意見,感激不盡; 《大話設計模式》這本書名字太長,此篇之後統一稱呼《大設》; 單一職責原則 定義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理解 類級別的單一職責 我們 ...
前言
國際慣例,本文寫於本人使用《大話設計模式》一書學習設計模式的路上,適用於初學設計模式的道友交流之用,大神誤入,請留下您寶貴的意見,感激不盡;
《大話設計模式》這本書名字太長,此篇之後統一稱呼《大設》;
單一職責原則
定義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理解
類級別的單一職責
我們都知道類是對事物的抽象,比如Person類就是對人的抽象,人擁有鼻子眼睛胳膊大腿等屬性,擁有說話走路等行為,但是猴子也擁有同樣的屬性和行為,此時如果讓你設計表示人的類和表示猴子的類,我想大多數會設計成兩個類而不是一個類,當然如果你非要設計成一個類的話也可以,但是說不定哪天在你的程式里,人就退化成猴子了,前面所說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在類級別上,一個類最好只表示一類事物,或者換句話說,一個類只完成一項功能,這句話怎麼理解呢?就如同《大設》簡單工廠模式中所提到的計算器程式一樣,將加減乘除四個功能分別分成四個類,每個類都只完成一個功能,那麼在需要修改其中一個功能時也只需要修改其中的一個類,當然,有人會說,我把四種運算寫在一個類中,那我修改一個運算方法時也是只修改一個類,這樣說也沒有問題,但是這是後面所說的方法級別的單一職責,我們後面再說,此處所說的是類級別的單一職責,特指在一個類中只完成一項功能;
方法級別的單一職責
如上所提到的,在一個運算類中同時完成加減乘除四則運算,這個是違反類級別的單一職責的,因為在一個類中同時完成了多項功能,但是在一個類中的四則運算是分為四個方法來實現的,一個方法只完成了一個運算,這並不違背我們在重構中所說的一個方法只完成一個功能,這在方法級別來說並沒有違反單一職責原則,雖然在類級別上違背了單一職責原則,但是缺點是什麼呢?現在假如要完成一個比較複雜的計算器,需要加入乘方開放等等一系列的計算方法,那麼在當前這個計算類中就需要不斷的加入方法,當方法很多的時候,說不定你的一次修改就會把加法變成了減法,同時這也違反了我們後面要說的開閉原則;
使用
上面分別說了類級別和方法級別的單一職責原則,那麼到底什麼時候需要用到類級別的單一職責原則,什麼時候需要用到方法級別的單一職責原則呢?
當類中的方法足夠少的時候可以違背類級別的單一原則使用方法級別的單一原則;當類中的邏輯足夠簡單,才能違背類級別的單一原則;
雖然單一職責原則很簡單,但是我們平常使用的時候卻很少能做到單一職責原則,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客戶著急要某個功能,只需要在原來的類上加上這個功能就能使用,但是這樣是違反單一原則的,重構代碼需要花費很多時間,這時候怎麼辦呢?我想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第一種直接在原來的類上添加功能的寫法,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況,我想說的是在能使用單一職責的情況下還是需要繼續使用單一職責原則的,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吧;
優點
- 一個類只負責一項功能,可以降低類的複雜度;
- 可以提高類的可讀性,同時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
- 一個類只負責一個職責,在擴展時不需要修改原來的類,只需要添加新的類即可,這滿足對修改關閉,對擴展開放的開閉原則;